01
1948年,林青霞父親林維良和母親麻蘭英在青島生下了大女兒林莉。
在女兒3個月大的時候,林維良夫婦不得不把林莉暫時寄托在山東萊陽祖父祖母家裏。
林維良和麻蘭英則忍痛踏上了去往台灣的客輪。
他們原本打算在3個月後就會回來,可沒想到世事難料,這一去就是長達39年的光景。
祖父祖母年紀大,全部依靠叔叔林維雲救濟生活。
所以林莉從此也就跟隨叔叔、嬸嬸一起討生活。
他們也就轉變成了林莉的養父養母,待她猶如親生父母。
此時的林莉已經23歲了,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
時間到了70年代初,林莉經人介紹認識了錢深永。(這個介紹人就是後來丈夫的姐姐)。
錢深永是雞東籍青年,從中央戲劇學院畢業後被分配到河南許昌曲劇團工作。
是個不折不扣的文藝高材生,兩人很快相識相戀。
可是後來錢深永遭受了人生低谷,到了許昌一個農村。
但林莉並沒有放棄這門婚事,而是不顧一切說服叔叔和嬸嬸。
通了半年信後,林莉只身一人來到河南許昌奔向愛情。
兩人在農村簡陋的茅草棚裏舉辦了一生的婚禮。
林莉從一個丟失親生父母的孩子,成了一個有自己家庭的女子。
她們哪知道,遠在千裏還有一個失散多年的親大姐。
林青霞從小就一直以爲她們就只有兄妹三人。
林青霞與大姐的命運從小就天差地別。
1972年,18歲的林青霞在西門町逛街時,被星探發掘,從此改變了一生。
但林青霞始終沒有放棄,她後來在山東、安徽、東北、河南等地又多次托人幫忙尋找。
小妹林麗霞也一直挂念大姐,她在舊金山時,就曾寄了一本《明報》周刊999期給父母。
上面有篇文章叫《深入河南訪林青霞胞姐》,希望可以幫助父母找到大姐。
一開始林莉說自己一直把叔叔當做自己的親生父親,他也把自己當做親生女兒。
現在自己一下子還適應不了這種變化。
此時丈夫開導她說:
“不論如何,他們都是你的親生父母,當年誰都沒有辦法。今天終于找到了,哪有不認的理呢!”
林莉聽完後,心中也就沒有了任何芥蒂:
“我怎會不願意呢?我爸爸是覺得他把我留在這兒,沒有盡父親的責任,對不起我。”
這段斷了線的曲折親情,才終于得以續上。
1987年的一天,林維良和妻子終于在上海與分別多年的大女兒林莉見面。
當時林莉是憑著直覺,一眼就認出了親生父母。
“我大膽地向前跨上一步,喊了一聲,媽媽,爸爸。
也不知爲什麽,情不自禁地淚水模糊了視線,跟著什麽話也說不出來了。”
他們見到彼此後,哭了一兩個小時。
而妹妹林青霞當時已經大紅大紫,所以那天沒有露面,怕被記者拍到。
“那年青霞也嚷著要來看我,但她當時很紅,生怕記者也跟著來,所以最後還是沒有來。”
但有心的林青霞給這個素未謀面的姐姐送去了一個照相機當做禮物。
03
林莉與父母見完面後,便和妹妹林青霞經常以書信往來。
“青霞在來信中附有她的照片。
要不是上面簽了她的名字,又稱我姐姐,我真不敢相信這會是現實。我的妹妹多麽漂亮啊!”
而且林青霞給林莉的每封信的結尾都會寫上“紙短情長”。
這讓林莉感受到了無比溫暖,和妹妹對自己的深深思念。
1990年,林青霞到長春拍戲時,與姐姐約好正式見面。
于是林莉與丈夫便特意坐車去長春見妹妹林青霞。
姐妹失散了36年,第一次相見,激動地相擁而泣。
姐姐林莉在長春待了一個星期左右,生活上全部是妹妹林青霞安排好。
林青霞拍完戲,一有時間就會和秦漢一起去找姐姐林莉和姐夫錢深永。
然後四個人一起遊玩、拍照、逛街。
此後的日子裏,林青霞經常會去探望姐姐,也會打電話、寫信向她傾訴家裏的情況。
希望以此來增進姐妹之間血溶于水的感情。
姐姐林莉有什麽需求,妹妹林青霞都會毫無保留的去幫助。
但林莉從來沒有問妹妹林青霞要過什麽,始終沒改變內心那份安逸與淳樸。
“不會問爸媽、弟妹伸手要什麽,現在的日子也挺幸福。”
知足常樂,是林莉從苦難中悟出的人生至理。
如今林莉早已過上了安靜平淡的退休生活,並沒有因爲妹妹是林青霞而改變什麽。
仍然住在一個只有五十平米的舊房子裏,房子裏還是一些老家具,老物件。
90年代下崗後,林莉每月領著450元錢的退休金生活,生活上依舊極其節儉樸素。
毫無疑問,她同妹妹林青霞活成了截然不同的兩種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