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工作准證(簡稱EP)是新加坡人力部(Ministry of Manpower)簽發的最高級別的新加坡准證,意在幫助新加坡政府吸引外來優秀管理和專業技能的人才。EP准證申請成功後,可以進一步向新加坡移民局申請永久居民(簡稱PR)身份。
通過EP獲得PR身份是新加坡最重要的移民途徑之一,而且EP是目前所有准證中,批准PR概率最高的。
申請條件
1.擁有不低于大專的學曆(建議本科或以上),如果是國內的學曆需取得學曆證書認證報告;
2.注冊新加坡公司,並且實際運營:
公司在新加坡已租賃辦公場所。
公司已雇傭了本地員工,本地員工建議雇傭全職或全職+兼職,在准證申請階段建議雇傭至少1名全職員工。人力部對于全職員工的薪水定義是月薪不低于1100新幣。
辦理流程
1.以股東身份注冊新加坡有限責任公司;
2.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請自雇類工作准證或者創業准證,獲批後家屬(配偶和不超過21周歲的未婚子女)申請家屬准證;
3.實地運營新加坡公司 3-4 年 ;
4.全家向新加坡移民局申請PR;
項目優勢
1.移民資金投入較少,只要求公司在新加坡正常運作並創造當地就業機會即可,讓申請者實現邊經營公司的同時取得新加坡移民身份;
2.工作准證持卡人可爲配偶和不高于21周歲的孩子申請家屬准證。孩子持有家屬准證後可自由申請在本地就學;配偶持有家屬准證後可自由申請在本地工作;
3.申請者在擁有一定學曆的前提下即可注冊公司申請,無需滿足創業准證申請的前期嚴格標准,以及後期的嚴格公司運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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