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議員連榮華(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
問:“是否考慮擴大公共巴士車隊,例如在資源有限或經常發生列車故障的路線如武吉班讓輕軌推出“改善巴士服務計劃” 第二版本?”
我在數周前請陸交局探討在非高峰時段縮短輕軌系統的運作時間,改用巴士服務,當列車服務在高峰時段受到幹擾時,這些巴士和巴士車長也就能派上用場。對輕軌來說這可能辦得到,我們也正在考慮,但地鐵的客運量卻相差太大,就算我們有錢請所有巴士和巴士車長,馬路還是會嚴重阻塞。
②議員鍾麗慧(淡濱尼集選區)
問:“隨著上周發現維修記錄造假後,交通部是否會重新考慮針對SMRT罰款?”
我還不想針對罰款發表意見。我在記者會上評論過,兩年前曾觀察到監管者和業者之間,存在沒有助益的工作環境。我擔心如果重新啓動這個對立關系,會輸掉這場戰爭。我們已經努力合爲一個團隊,我希望未來也能保持下去,或至少等到情況穩定及更新所有陳舊資産之後。我並不反對罰款或獎勵傑出表現。不過凡事都有特定的行動時間。對我來說,東西南北線還在過渡中,離穩定還有一段距離。穩定的定義就是每行駛100萬公裏才發生一起延誤超過五分鍾的事故,等到穩定下來也許就能重新引進賞罰框架,來鼓勵傑出表現,以及阻止低于正常的表現。但在這個過渡期,我還是希望監管者與業者能夠保持作爲一個團隊的關系。
③工人黨議員劉程強(阿裕尼集選區)
問:“……我認爲地鐵服務今天面對的諸多問題都圍繞著金錢。政府想‘魚與熊掌兼得’,想從地鐵業者那邊得到盈利,同時又要求高效的維修表現……?”
我不同意SMRT是爲政府賺錢的說法,賺錢有更容易的方法,不需要SMRT。這與重組醫院一樣,爲的是利用商界的財務條規,以求提供公共服務的同時也能達至成本效益,SMRT也是如此。我們能成立政府部門來做這些,但我認爲以政府擁有的公司來經營是正確的決定。這些公司的領導會知道,賺錢並不是主要目的,但也不能虧錢。營運必須遵守財務條規,不能隨便花錢,否則營運雖然出色,但卻是把成本轉移到納稅人身上。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劉先生是知道的。他經營市鎮理事會,他必須平衡賬目,他也知道監管的重要性。當團隊失敗了,他會怎麽辦?這些是每個人應吸取的教訓,我相信SMRT的情況也適用于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