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人力資源顧問不滿被人鳴車笛,爲了報複,竟然劃花對方的汽車,結果賠了對方820元後,還被國家法院罰款4800元。
被告傅榮華(55歲)經營人力資源顧問公司,他昨天承認一項惡作劇控狀。
案情顯示,今年1月31日上午10時許,被告開著一輛黑色標致(Peugeot)汽車在摩綿路行駛,後面跟著一輛黑色本田汽車。
本田汽車駛過摩綿路和惹蘭陳笃生交界處,司機梁良喜改換車道,把車駛向右邊車道,與被告的汽車並排。
突然被告切入梁良喜的車道,兩輛車險些相撞。梁良喜多次鳴車笛。
之後,兩輛汽車各走各路,梁良喜把車開到西娜蘭通道的Square 2購物中心,駛上停車場六樓,停好車後去辦事。
無巧不成書,被告也開車來到同一座購物中心,而且也停在六樓。他發現黑色本田汽車後,決定報複,劃花車子。
被告在附近徘徊,確保四周無人後,蹲下身用鐵片劃花車後的保險杠。事後,他把鐵片丟掉,若無其事地和家人吃午餐。
梁良喜返回停車場,發現保險杠有一道很長的劃痕。他過後報警。
原來,被告的行徑被安裝在本田汽車的攝像機拍下,他汽車的車牌號碼也被拍到。被告隔天被捕,他因這一條劃痕,賠了梁良喜820元。
辛那杜萊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已賠償對方820元。他原本打算額外賠償1000元,同時在庭上公開道歉,但對方拒絕接受。律師說,被告很後悔,他沒有案底,請求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