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時指林成偉在兩條快速公路上逆向行駛,對一般在快速公路上以較快速度行駛的其他駕車者造成威脅,因此他需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任。
李思敏 報道
年輕男子喝下至少半瓶烈酒後開車載友,發現警方在前方設置路障後企圖逃離現場,不僅逆向行駛近300米,還關掉車燈躲避警方視線,有多輛車子緊急刹車或轉彎避開他,現場驚險萬分。
被告林成偉(27歲)昨天承認危險駕駛、酒醉駕駛以及沒有遵照警方指示停車等四項控狀,法官判他坐牢四周,罰款27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三年。
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26日淩晨。林成偉在家中喝了至少半瓶馬爹利(Martell)酒後,駕駛一輛馬賽地轎車與女友到Zouk夜店找朋友。他在夜店裏喝了另外三四杯馬爹利後,決定載另一名朋友到其他夜店。
淩晨3時零5分,林成偉在泛島快速公路(PIE)沿著惹蘭大巴窯支路行駛時看到前方設置警方路障。林成偉擔心會被查出酒駕,因此立即刹車,接著開始逆向行駛。
他在PIE往實龍崗路上段逆向行駛約140米後開上路堤。盡管朋友勸林成偉停車,他卻繼續逆向行駛,導致一些車輛必須急轉避開他。
林成偉接著在PIE與中央快速公路(CTE)交界處的斜線條紋停下。他擔心警方會發現他的車輛,于是關掉車燈繼續逆向行駛到一條較暗的支路。主控官指出,他的不負責任行爲對其他駕車者造成威脅。
林成偉接著在沒打開車燈的情況下非法右轉,再繼續逆向行駛大約100米。他在巴士站彎道停留片刻後再次往樟宜機場方向逆向行駛,途中有兩輛德士、一輛私家車和一輛電單車必須緊急刹車避開他。
警方示意停車還置之不理
待其他車輛經過後,林成偉突然加速逆向行駛大約31米,再非法U轉。這時,有兩名警察在發現林成偉後示意讓他停車,其中一名警察更是打開警車信號燈,林成偉卻置之不理。
警方成功阻止林成偉後聞到他身上的濃濃酒味,便要求他進行酒精測試。警方將林成偉送往裕廊警局,通過呼氣測醉分析(Mobile Breath Evidential Analyser,簡稱BEA))發現他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
法官下判時指林成偉在兩條快速公路上逆向行駛,對一般在快速公路上以較快速度行駛的其他駕車者造成威脅,因此他需要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