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因非法進口肉類和鴨蛋被罰款的泰國籍女子,再次非法進口幹制田雞,昨天被法庭罰款一萬元。
農糧及獸醫局昨天發文告指,被告君莉查(Junsricha Kanokporn,39歲)非法進口幹制青蛙,觸犯了衛生肉類與魚類法令。
君莉查此前曾非法從泰國進口肉類和鴨蛋到本地,分別觸犯衛生肉類與魚類法令,以及動物與飛禽法令,今年8月被法庭罰款一萬元。
但事隔幾個月,她又重犯。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本月9日通知農糧局,在兀蘭關卡發現一輛泰國注冊羅厘載有10公斤的幹制田雞。在車上的君莉查被逮捕。調查顯示她非法進口幹制田雞,准備在新加坡銷售。
農糧局指出,進口食品須受管制,以確保食物安全與衛生。肉類産品都須從獲准國家認證的來源進口,並符合我國食物安全條例與標准。任何人若非法進口食品,一旦罪成可罰款高達5萬元,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罰款最高達10萬元,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