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進行未經授權交易及詐騙,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禁止在五年期內,不得在本地從事任何在證券與期貨法律下受管制的活動。
金管局的禁令也規定馬來西亞公民鄭添楊(Dennis Tey Thean Yang,譯音)在五年期間,不得提供任何金融顧問服務、參與管理或成爲在金融顧問法律管制下的任何財務顧問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五年禁令從12月21日算起。
根據金管局文告,在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1月8日期間,鄭添楊通過不同的交易戶頭下假訂單,使有關股票的價差合約(CFD)的價格産生變化。他在有關價差合約的價格改變之後進場買賣該合約,然後再撤回有關股票的訂單。他通過這個操作,總共獲利3萬零239元。
今年3月22日,鄭添楊因進行未獲授權交易及欺詐,被判入獄16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