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新加坡康樂俱樂部一名會員在會員大會上的行爲招致投訴,俱樂部經討論後,決定罰他1000元和吊銷會籍一年。但高庭裁定俱樂部處理手法看似對他不公,宣判紀律處分無效,會員可獲有待估算的賠償。
康樂俱樂部去年4月16日進行會員大會時,會員特倫斯·薛普森(Terence Shepherdson)在會議主席薩爾布吉特星(Sarbjit Singh)致辭時打斷他,要求他按照章程在會議法定人數足夠就讓會員投票。
不過,薩爾布吉特星堅持在他完成致辭後才投票,並告訴薛普森坐下。他們爲此出現爭辯,薛普森拂袖而去。
數天之後,三名會員分別寫信給俱樂部投訴薛普森的行爲,但其中一人在俱樂部處理投訴過程中去世,他的投訴因此被視爲撤銷。薛普森被告知受投訴,寫信給俱樂部回應。
俱樂部投訴委員會去年8月開會處理這兩則投訴,並在考慮回應信後,把投訴轉交紀律委員會。
俱樂部通知薛普森,他面對兩項指控,即在薩爾布吉特星致辭時叫囂;以及無視薩爾布吉特星要他別打斷說話的要求,反而故意起哄。
紀律委員會裁定薛普森的兩項指控成立,建議俱樂部罰他1000元、吊銷會籍一年。薛普森于是向俱樂部管理委員會上訴。管委會去年底召開會議處理上訴時,其中四名成員回避參加會議,剩余七名成員駁回上訴。
薛普森經加內什律師(Ganesh Ramanathan)代表今年2月入禀高庭,日前獲吳必理法官撤銷俱樂部對他的紀律處分,也能得到俱樂部賠償,金額有待估算。
法官發表判詞說,薩爾布吉特星要求其中兩名和薛普森同屬一個角逐選舉團隊的管委員成員回避處理上訴,擔心他們偏袒薛普森。
薛普森抗議說,駁回上訴的七名管委員成員和薩爾布吉特星組成競選團隊,理應也回避處理上訴。
俱樂部辯稱,七人當時未和薩爾布吉特星組成團隊,當選後應得到會員信任,相信他們會獨立行事。
不過,法官說若和薛普森同屬競選團隊的成員得回避,俱樂部應一視同仁,讓剩余七名和薩爾布吉特星組成競選團隊的成員回避處理薛普森的上訴。
“我認爲,非一致的做法對薛普森,若沒確實構成不公,也構成表面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