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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修訂准則 修複受保留建築不可擅改原設計

2021 年 3 月 12 日 LogoShot

市建局征詢專家意見後將修訂四條准則,確保受保留舊店屋在重新發展過程中,保留建築的曆史特色和集體記憶。例如受保留店屋原有的“一門兩側窗”門面設計,不能改爲“兩門一窗”。業主也不能隨意爲了多建一道可直接通往二樓的門,而拆除其中一個窗口。

市區重建局修訂受保留舊店屋的修複准則,並收緊修複條件,今後可要求發展商在爲某些地段的受保留建築施工前,委聘文化遺産顧問,以更好地保護這些舊建築的原貌。

市建局在約兩周前發通告給建築師、業主和發展商等,透露已完成對受保留舊店屋和洋房修複准則最新一輪的檢討。

當局征詢了本地和外國建築師和修複專家的意見後,決定修訂四條准則,確保受保留舊店屋在重新發展過程中,繼續保留建築的曆史特色和集體記憶。

例如已改爲非住宅用途的受保留店屋,其原有富娘惹特色的“一門兩側窗”門面設計,不能改爲“兩門一窗”。要是窗戶底下牆面鋪有雕花等裝飾瓷磚,業主不能爲了多建一道門以直接通往二樓,而拆除其中一個窗口。

此外,在市區外曆史區(Secondary Settlements)的受保留建築之間或毗鄰的騰空地段(infill sites)建造新建築或新翼,建築前側高度不能超出受保留建築的屋脊,以免新樓“喧賓奪主”。

市建局受詢時說:“最新修訂的修複准則旨在更好地保護獨特的建築原貌和空間特色,保留和提升曆史建築和地區豐富的文化遺産和特性。”

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建築與可持續設計系助理教授楊茳善博士受訪時指出,已改爲商業用途的受保留舊店屋,有越來越多的門面被業主改爲“兩門一窗”的設計,這樣做就可劃分地面和二樓的空間,出租或出售給不同人。

這類舊店屋建于客納街(Club street)、安祥路、直落亞逸街、廈門街(Amoy street)等地。

參與修複准則檢討工作的楊茳善說:“一些店屋門面已受到保護,但因爲它們的設計相當罕見,所以確保更多其他門面保持完整很重要。這次修訂准則意義重大,可保護受保留建築的空間特征,防止這類門面設計消失。”

建築古迹修複顧問公司Studio Lapis合夥人何永軒指出,隨著人們越來越重視曆史文化遺産,新准則更清楚列明獲允許的修複工作,確保受保留建築的特色不會在重新發展的過程中流失。

“新准則可確保曆史建築與新添建築的設計不會顯得不和諧,對整體街景也不會造成影響。”

發展商或得聘文化遺産顧問

市建局上一次修訂修複准則是在2011年。

當局今後銷售涉及受保留建築的地皮,可要求發展商委聘文化遺産顧問,在施工前對有關建築的曆史、重要性、現狀及建議進行的修複工作,展開徹底調查和評估。

例如不久前從備售名單“勾出”的Zouk舊址若錦街(Jiak Kim street)地段招標就有這項要求。

市建局說,這是要確保文化遺産相關問題獲得充分解決,並很好地融入發展項目的規劃和設計中。“分享知識與經驗,也有助提高整個行業對文化遺産修複的意識和水平。”

新加坡傳統文化學會會長李振達博士說:“這是令人歡迎的舉措,能確保發展商將地段的文化遺産適當地納入考量。”

到目前爲止,已有超過100個地區的7000多棟建築獲列爲受保護建築。據早前媒體報道,受保留店屋有超過5000棟,一般建于1840年至1960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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