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拉維躁郁症複發跑去律師事務所鬧事,並攻擊兩名律師,法官基于他的精神問題,昨天判他18個月強制性治療。
法官下令被告拉維(48歲)必須接受五個條件,即接受心理衛生學院的心理治療;與心理衛生學院分享私人精神醫生的治療資料;必要時接受血液檢查以測量藥物的水平;不能騷擾任何人,尤其是宗教團體,以及不能將自己的視頻放上網,除非用作商業和專業用途。
拉維在2006年被診斷患有患躁郁症(Bipolar Disorder)。他于2016年被令兩年內不准執業。
拉維去年6月,與人共謀擅闖珍珠大廈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其中一次用螺絲起子撬開玻璃門底下的鎖頭。
去年8月8日,他在雅達輝購物中心七樓的一間辦公室走廊外,把一名女律師推倒在地,並用手提包丟向另一名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