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校內的學生托管中心從2012年的50所增加到目前的162所,使用托管服務的學生人數也從3000名增加到2萬1000名,占小學生人數的9%。
教育部長(學校)黃志明在答複朱倍慶(淡濱尼集選區)有關校內學生托管中心名額、使用率等口頭詢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他指出,過去六年,校內學生托管中心已從50所增加到目前的162所,教育部將可達到在最遲2020年,爲所有小學設學生托管中心的目標。
我國目前有191所小學。除了校內學生托管中心,學生也能利用設在社區的學生托管中心。
目前,設在社區的學生托管中心共有261所,這些中心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注冊。使用這些中心的學生人數約1萬1000名,一些中心仍有名額。
黃志明指出,爲確保低收入家庭能負擔托管服務,學生托管費援助計劃爲有需家庭提供資助,承擔部分托管費。合格的學生每個月須付的費用可低至5元。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定期評估這項計劃,確保低收入家庭能負擔學生托管費。
所有托管中心都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與管理等方面的標准。校內學生托管中心業者是通過嚴謹的采購方式獲得經營權的。學校會與托管中心業者密切合作,增加名額但不影響服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