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旅客申請消費稅退款,前高級關稅局人員故意不批准,過後偷偷收住他們的申請單據,再找機會提呈和填上自己或朋友的收款資料,八個月內騙得5萬多元款項。
男子李祥慶(35歲)昨天認罪,被判坐牢18個月和支付9萬2284元的罰金。
李祥慶面對54項騙取消費稅退款的控狀,指他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的八個月內,騙取約5萬2441元的消費稅退款。
控方以其中10項控狀提交審理,10項控狀所涉及騙取的消費稅退款數額爲3萬零761元。根據法律,被告得支付的罰金,等于審理控狀中的涉案款項的三倍。
案發期間,被告是派駐在樟宜機場的高級關稅局人員,負責處理旅客的消費稅退款申請。
部分申請記錄未輸入系統 惹稅務局起疑
根據案情,2014年9月,國內稅務局發現有關稅局人員提呈一些可疑的電子旅客退款申請。調查後發現,被告在幫旅客處理消費稅退款手續時,故意不批准部分申請,也沒把拒絕申請的記錄輸入系統。
被告偷偷收住旅客填寫的申請單據,然後趁旅客流量低時,把之前被他拒絕的退款申請資料輸入系統,但把收款賬號改成自己或朋友的信用卡資料。
退款金額轉入朋友的信用卡後,被告就使用這張信用卡支付各種開銷,或請朋友提出現金交給他。
被告也騙朋友說,他在正職以外搞副業,所以需要借用朋友的資料辦理信用卡,以避免被上司發現。
被告以要陪伴生病的祖母和待産的妻子爲由,要求延遲入獄服刑,獲得法官批准,讓他在本月23日開始服刑。(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