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這話是孟子說的,孔子自己說的是“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其實,不論是孔子,還是孟子,都未免太看重了《春秋》的震懾力與影響力。魯迅有言:“雖說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然而現在的人們,卻幾乎誰也不知道一個筆伐了的亂臣賊子的名字。說到亂臣賊子,大概以爲是曹操,但那並非聖人所教,卻是寫了小說和劇本的無名作家所教的。”既然連“亂臣賊子”都沒有著落,那麽,能“以《春秋》”去“罪丘”的,也就無從說起。
本文想說的倒不是曹操,而是曹操的兒子曹丕。他才是結束了東漢196年曆史而堂而皇之地坐上了帝位的。曹操雖敢僭用天子車服,虐殺皇後皇子,卻還顧忌人家把他往爐火上烤。要說“亂臣賊子”,曹丕比曹操更有資格。
這位“亂臣賊子”登上帝位之後的一道诏書,偏偏就是尊孔的:
昔仲尼資大聖之才,懷帝王之器,當衰周之末,無受命之運。在魯、衛之朝,教化乎泗沫之上,棲棲焉,皇皇焉,欲屈己以存道,貶身以救世,于時王公終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禮,修素王之事,因魯史而制《春秋》,就太師而正《雅》、《頌》,俾千載之後,莫不尊其文以述作,仰其聖以成謀咨,可謂命世之大聖,億載之師表者也。
孟子不是說“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嗎?“吳、楚之君自稱王,而《春秋》貶之曰‘子’”,曹丕卻不僅自稱爲王,而且直截了當地自立爲帝;“踐土之會實召周天子,而《春秋》諱之曰‘天王狩于河陽’”,曹丕卻幹脆“廢漢獻帝爲山陽公”。詭異的是,這位“亂臣賊子”生怕人家忘了史上曾有“孔子作《春秋》”,還在“诏書”中專門寫了此事,他又何曾有懼?孔子不是說“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嗎?詭異的是,這位“亂臣賊子”尊孔的調子比誰都高,用易白沙在《孔子平議》中的話說,叫做“實較漢武有加”。人家稱孔子爲“師表”最多不過“萬世”,曹丕說的卻是“億載”。至于“資大聖之才,懷帝王之器”,更是言人所未言,還輔之以實際措施,不但“以議郎孔羨爲宗聖侯,邑百戶,奉孔子祀”,而且“令魯郡脩起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衛之,又于其外廣爲室屋以居學者”,如此等等,他又何曾“罪丘”?
曹丕尊孔在坐上皇位之後,這是他粉墨登場之時的一場重頭戲。不僅因爲那時他有了下诏書的權力,更因爲他很有這個必要。孔子的思想,最突出的一條就是維護君權,維護正統。曹丕借尊孔來維護被他竊取的皇權,以尊孔來爲他占據的皇位塗上正統的色彩。正因爲他的“君權”與“正統”很容易使人心犯嘀咕,他才更需要備加尊孔。曹丕的诏書說孔子“因魯史而制《春秋》”,他就不怕別人因此而想到“亂臣賊子”又進而想到曹氏父子有違禮制的種種作爲嗎?會作如此聯想的人在所難免,但我忖度,他很可能連眉頭也不會皺一下。“亂臣賊子”的標准或許是孔老夫子定的,敲定“亂臣賊子”的罪名落在什麽人的頭上,卻是權勢者的專利。曹丕匆忙拉起尊孔的大旗,率先占據了禮治的高地,即使按照孔老夫子定的標准原本會落在自己頭上的罪名,也只消憑籍既得之權勢來一個“乾坤大挪移”,不費吹灰之力,就可將這個罪名“移”到別人頭上去的。曹操說孫權“是兒欲踞吾著爐火上邪”之時,另有一言,叫做“若天命在吾,吾爲周文王矣”。曹丕稱帝,名義上還是由漢獻帝來“禅讓”的。他們哪裏會把自己擺在“亂臣賊子”的位置上?曹丕的遺憾在于自己不爭氣,只當的六年皇帝就命歸黃泉,要不,就憑著他對他的親兄弟曹植之所爲,不整出幾個“亂臣賊子”來才怪。
順便說說“考五代之禮,修素王之事”中的“素王”。按儒學家們的說法,孔子修《春秋》乃是代王者立法,有王者之道而無王者之位,這遂有“素王”之稱。自古以來,“王者之道”能爲“王者之位”塗脂抹粉,說話算數,能夠一錘定音的,卻從來不是徒有“王者之道”的“素王”,即使是在自己地盤上稱王稱霸的“小國之君”,也比“素王”頂事。倒是那些弄文舞墨的人們,從孔子那邊學得一點“春秋筆法”,誤以爲真的能使“亂臣賊子懼”,鬥膽用將起來,卻是徒增幾多罪名,說不准自己先被弄成了“亂臣賊子”。
此所謂“弄文罹文網,抗世違世情”,在專制統治之下,乃是極爲平常之事。
(文/宋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