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走路有風險,步步要謹慎啊~
昨天,新加坡公共事業局被人告了,還被索要500萬新幣作爲賠償!500萬新幣不是小數目啊,到底是什麽事,需要這麽大一筆賠償啊?
提起訴訟的是一位新加坡本地47歲的女性Chan Hui Peng,原因很簡單,就是摔了一跤,跌進坑裏了……然後,她覺得這事都怪公共事業局!
五年前這一摔,
直接摔出抑郁症和精神病?
事情發生在5年前,也就是2015年的12月1日。按照Chan Hui Peng的說法,當天她在經過西門路(Simon Road)時,在實龍崗上段的交界處,不小心掉進了一個沒有孔蓋的下水道裏,足足兩米深的下水道啊!
這一摔,跌得Chan Hui Peng全身11處擦傷和磨損,還外加脊椎椎間盤突出。就算現在5年過去了,後遺症還是很明顯:連續坐一個小時頸部就會疼痛。由于神經受到損傷,她的右手都不怎麽靈活,很多動作做不了。
但最讓她郁悶的是,這一摔不僅讓她持續有創傷性頭痛的症狀和焦慮、恐慌感,更是摔出了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重度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
Chan Hui Peng
一朝掉坑裏,永遠怕洞洞怒而告政府,索要500萬
而讓Chan Hui Peng憤而決定要告公共事業局的直接原因是,她認爲這一摔,讓她從此對洞穴産生了恐懼,還經常做噩夢,因此需要經常請病假。這樣一來,她就沒法繼續從事她原本的會計行業了。
因此,心中的怒火又一次熊熊燃燒,她決定在摔傷後的第五年,也就是昨天,將公共事業局告上法庭,索要2000萬新幣,後來改成了500萬新幣。賠償的內容包括她所承受的痛苦、未來的醫藥費、失去生育能力、失去工作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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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業局喊冤:這女的說假話!
這一邊Chan Hui Peng怒火中燒,要找公共事業局討說法、要賠償。而那一邊公共事業局卻大喊冤枉,說這個女人說假話!
按照公共事業局辨方律師的說法,事發當天,現場有三名工作人員在修下水道,這個女子走進洞口時,看到了三名工作人員,不繞道走且試圖闖過去,最終才導致她掉入洞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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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辨方律師也反駁了Chan Hui Peng對于其一系列因傷而致的症狀,同時也不承認該女子的殘障程度。
對此,Chan Hui Peng的解釋是:事發當時,這三個人穿的是便服,而且現場也沒有放置警示牌和路障。當自己走近洞口時,這三人也沒有及時提醒或者攔住她。而那個下水道當時“被葉子遮住了”,她只看見“一大片黑影”,根本沒想到孔蓋是開著的。走過洞口時,她的手碰到了其中一個人的胳膊後就落入了洞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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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頭一遭處理此類事件
這事還真的有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味道,連律師團也表示,還是頭一次碰到這類案件。
當然,目前審訊還在繼續中,法庭需要證實的關鍵是,這個女子是否有精神分裂,如果有,那是不是和這次受傷有因果關系。然後才可以決定該女子是否能獲得精神分裂症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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