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向法庭申請馬上和妻子離婚,理由包括妻子因宗教而忽略他、堅持開設個人戶頭存私房錢、累積信用卡債務,以及妻子冷落他。不過,法官認爲,丈夫急于離婚的意圖,是要與懷孕的上海情婦結婚另組家庭。
年收入超過100萬的59歲財務董事,搞大30多歲已婚上海情婦的肚子後,要求57歲財務總監妻子讓情婦搬入,跟他同房睡。妻子拒絕他的荒唐要求後,他竟入禀法庭,提出四大理由指妻子行爲不合理,要法官讓他馬上離婚。
根據法庭判詞,夫妻結婚35年,三名子女已成年。59歲丈夫是一家公司的財務董事,年收入超過100萬元。57歲妻子則是一名財務總監,月薪達1萬5000元。
丈夫提出的四大理由指妻子行爲不合理,包括妻子因宗教而忽略他、堅持開設個人戶頭存私房錢、累積信用卡債務,以及妻子冷落他。他因此向法庭申請馬上和妻子離婚。
不過,法官認爲,丈夫真正的意圖是要與懷孕的上海情婦結婚另組家庭,才急于離婚。
據判詞,原本在上海工作的情婦2013年加入男方的公司,並與丈夫及孩子來新。男方在2016年搞大了情婦的肚子,醫院卻陰差陽錯將消息告訴情婦的丈夫。
2016年9月左右,男方指情婦已無家可歸,因此要求妻子讓情婦搬入同住,與他共處一室。妻子拒絕,男方在三個月後申請離婚。
法官:男方若堅持離婚 須等分居滿三四年再申請
法官認爲丈夫的離婚申請不合理,爲了要立刻和第三者走在一起,就翻妻子的“舊賬”提離婚,這是錯誤行爲,對另一方極爲不公平和不合理。
因此,法官駁回男方的申請,指男方若堅持離婚,就得等分居滿三四年後再申請。法官認爲這是男方爲了離婚所應付出的代價。男方已提出上訴。
有關離婚的四大理由,法官一一駁斥,指妻子一直爲家庭默默付出,丈夫是在胡亂翻陳年舊賬。
其中,丈夫指妻子因信奉佛教堅持吃素,法官指男方承認自己也信佛教,也認爲即便信仰不同,也不能作爲離婚理由。法官也指出,女方並沒強迫男方吃素,反而是男方曾逼女方吃葷。
至于男方指妻子藏私房錢,法官指女方有權處理約1萬5000元的月薪,所謂私房錢其實有一半用于家庭開銷。相比之下男方一年賺百萬元,爲家庭付出的比女方少很多。
至于男方指妻子曾在2011年刷爆信用卡,法官指男方並沒提出足夠證據。
最後,男方指妻子已不關心他,但證據指向女方依然還愛著男方。妻子認爲情婦要的只是錢,希望丈夫發現自己愚蠢的行爲,回到她的身邊。
判詞顯示,夫妻兩人都來自怡保,童年時就認識,並一起到新西蘭留學。兩人1982年5月于新西蘭首都惠靈頓結婚,已婚35年,學成歸國後又在1987年6月于怡保注冊結婚,同一年搬來新加坡,過後成爲新加坡公民。
兩人育有三名子女,25歲大女兒是舞蹈員、23歲兒子在醫學院就讀,21歲小女兒則在修讀會計學。
據判詞,丈夫曾經承認自己吝啬,在年薪達百萬元時,仍提議家人搭長途巴士從怡保回國,而不是乘搭飛機。
妻子也指出,曾經多次將自己的收入投入在孩子的教育,也帶他們出國,包括帶他們去印度,而丈夫則未有貢獻。丈夫甚至要求妻子將薪水存入兩人的聯名戶口,並說:“我希望兩人的關系能夠回到‘原點’,爲了家庭的福利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