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司機因不滿無法獲得額外報酬,一氣之下將三歲女童鎖在校車內熄火離開,去超市買菜。
女童被鎖在車內長達一小時10分鍾,所幸遇到兩名好心人發現,將她救出。
被告祖卡奈。(海峽時報)
被告是47歲的祖卡奈。他抵觸一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一項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今早(1月6日)出庭認罪。
庭上揭露,被告是一名迷你巴士司機,負責載送學生,受害者則是一名3歲的女童。
被告將三歲女童關在停放在多層停車場的校車內熄火離開。(谷歌地圖)
被告在去年1月20日如常去工作,當他送完最後一名學生回家後,主管通知他需要送受害者去學校。
被告問主管,送受害者可否多賺一些錢,但是主管給他的回答令他不滿,他因此感到不悅,讓校車助理先離開,留下受害者一人。
當天早上9時許,被告並沒有送女童去學校,而是將她帶到了海軍部通道第358座多層停車場,將女童鎖在車內。當時女童系著安全帶,無法移動。
被告離開後前往三巴旺附近的食閣買食物,又去超市買菜。
10時許,兩名路人路過,聽到校車內傳來呼叫聲,看到一名女童困在車內,正在哭泣,立即撥打校車上的號碼聯系上了被告,同時也聯系了學校,並拍下女童困在車內的照片。
被告在接到電話後回到了停車場,路人質問被告,但對方解釋自己只是離開幾分鍾,不用擔心,會送女童去學校。由于路人不放心,一路跟隨確保女童的安全,並把此事通知了女童的老師。
法官指出,被告將校車開進停車場可說是有計劃的幹案,卻試圖找理由隱瞞自己的惡行,判他坐牢10個月罰款3000元。
記者:項慧菲
一只愛生活、文藝範的小魚尾獅帶你了解新加坡原汁原味的風土人情領略小島深處那些鮮爲人知的文化魅力~ 新加坡《聯合早報》旗下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