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丹星指出,政府是我國最大的地主,而我國大部分土地都屬于99年或更短地契。考慮到這些土地今後還能再次創造價值,爲各屆政府提供經常性收入,應該允許當代人從現今的售地收入中獲益。
工人黨不支持政府上調消費稅的決定,並建議政府使用政府售地收入,而不是將這筆收入撥入國家儲備金。
工人黨議員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昨天在國會辯論新財年財政預算案時說,政府若使用部分售地收入,並不會阻礙國家儲備金增長和造福子孫後代,還能爲現任政府提供更多靈活性,有更多空間加強對當代國人的社會保障。
畢丹星指出,政府是我國最大的地主,而我國大部分土地都屬于99年或更短地契。考慮到這些土地今後還能再次創造價值,爲各屆政府提供經常性收入,應該允許當代人從現今的售地收入中獲益。
他說,我國土地資源稀缺,土地價值很高,政府售地預計未來數十年都能取得穩定收入。隨著我國基礎設施更新換代,會不斷有土地被釋放出來。例如,當丹戎巴葛碼頭業務未來遷至大士碼頭,丹戎巴葛一帶的黃金地段就能被釋放出來,供政府出售。
目前我國政府售地收入是撥入國家儲備金進行投資。畢丹星引述政府網頁Factually的說法指出,除了憲法限制之外,主要有兩種觀點反對將土地出售納入預算支出。首先,這能夠避免政府爲了滿足開支需求,進行不必要的售地。其次,售地收入已經作爲國家儲備金的一部分進行投資,並以國家儲備淨投資回報貢獻(Net Investment Returns Contributions,簡稱NIRC)的形式,供政府使用。
畢丹星認爲,第一種顧慮可以通過爲售地收入設定使用上限來解決,例如政府使用的額度不得超過20年平均售地價值的20%,或是當年售地收入的20%。
第二個觀點則更有說服力,但若不把售地收入和其他儲備金混在一起投資,既有助于提高透明度,也能避免因投資決策失誤帶來的不良後果。
畢丹星也批評政府在宣布上調消費稅時,沒有給出相應的開支增長預期,並解釋通過向進口服務征稅和探討發債等方式,能減輕多少開支負擔。工人黨也希望了解政府能爲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提供哪些消費稅抵消配套。“鑒于這些細節缺失,工人黨目前無法支持上調消費稅的宣布。”
地契到期並用掉收入 林謀泉:等于花後代的錢
隨後發言的行動黨議員林謀泉(蒙巴登區)反駁畢丹星的說法,指土地一旦售出,要在地契到期後才會回到政府的土地儲備中。以一幅99年地契的土地爲例,政府要等到99年後才能重新出售並獲得收入。“如果用掉這筆收入,未來99年都不會再有,這就是在花後代的錢。”
工人黨主席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則說,政府出售的地段都附帶地契,並不代表一旦售出,就無法收回。區別售地收入是否可納入政府預算的根據,是地契是否超過10年。但她未對此做進一步解釋。
林瑞蓮去年就曾建議政府使用政府售地收入,並詢問財政部如何區別售地收入是否用于政府營運。
財政部當時回應,如果售出地段是10年或更長地契,這筆收入就要撥入國家儲備金,不得作爲政府營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