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加坡人力部宣布,從今年5月1日起,所有直系親屬證(Dependent Pass)持有者,如果想要在新加坡工作,必須申請工作准證相關的工作證件。
消息一出,辣媽的群裏就炸鍋了:
甚至有寶媽已經收到了人力部發來的郵件:
別慌,我們先來看看具體是怎麽一回事。
首先,受到影響的是哪些人群?
受到影響的是持有DP准證的EP/Entrepass/PEP家屬。
新加坡公民和PR的直系親屬,拿的是LTVP+和LTVP准證,不屬于規定人群範圍。
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開支預算時,人力部長楊莉明說,在新加坡持工作許可證LOC的DP大約只占所有工作准證的1%。
新規定開始實施後,有意工作的DP需要申請工作准證,比如WP、SP、EP。現在已經持有LOC的DP,可以繼續工作到LOC到期爲止,之後如果要繼續工作,雇主必須申請相應的工作准證。
目前新加坡的DP持有者,在找到工作之後,需要通過雇主向人力部申請一封LOC(Letter of Consent,也就是就業許可證),才可以合法上班。
看上去跟申請工作准證沒有太大區別?事實上,LOC要容易得多,因爲被拒的概率很小,基本上只要你申請就可以拿到,而申請工作准證,被拒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畢竟現在新加坡的行情,是公民和PR優先。
另外,DP找工作是比較吃香的,因爲不占公司配額,雇主也不需要繳納人頭稅,可以說沒有任何限制。然而新規定一出,DP找工作就不再有這項優勢了,將會跟其他的工作准證機會相同。
人力部在去年就將EP的薪水要求從3900新幣提高到4500新幣,並將金融服務業的最低要求提高到5000新幣,也提高了SP的薪水門檻。
人力部還加強了對外國人家屬的其他要求,去年11月開始,企業內部的外派人員(由跨國公司派遣到這裏的外國雇員)不建議用DP或長期訪問准證將家人帶到新加坡。
一個政策比一個政策嚴,感覺外國人在這裏生活真是越來越難了…辣媽身邊有好多因爲先生工作,帶著孩子來新加坡上學的寶媽,該怎麽辦呢?
不過楊莉明表示,已經在工作的DP,意味著符合工作要求,多數也都符合工作准證的申請資格,不用過于擔心。就算申請不到工作准證,也可以繼續以DP的身份留在新加坡生活,只是不能工作。
另外,DP如果擁有了自己的工作准證,DP的身份將被取消,不再與EP/Entrepass/PEP的工作准證捆綁,也就意味著,萬一家人的工作准證被取消或到期,自己不會也跟著丟了工作或打包回國,反而更穩定一些。
而且,如果DP在本地經營生意,並且符合以下條件,將可以繼續正常工作,不會受到影響:
• DP持有人是擁有至少30%股份的獨資經營者,合夥人或公司董事
• 該企業雇用至少一名公民或PR,月收入至少達到1400新幣,並獲得至少三個月的公積金
如果不符合資格,DP可以在本地經營生意到LOC到期爲止,或申請延長有效期,直到2022年4月30日。
在那之後,如果DP還想繼續在新加坡經商,就必須符合以上條件,或是按照新規定申請工作准證。
另外,想要成立新公司的DP持有者,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申請LOC。
更多細節會在5月1日公布,讓我們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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