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對創辦本地一家冷氣系統工程公司的夫妻,擁有3432萬元的龐大資産。法官認爲,這是男主外女主內共同建立的,並指妻子霸道控制丈夫經濟,丈夫被迫簽下的協議都不算數,下令兩人平分婚姻資産。
從一無所有到建立市值近2500萬元的冷氣系統公司,累計3432萬元的婚姻資産,結婚28年後夫妻打了五年離婚官司,爆出妻子是養育四兒並掌握公司和家中經濟大權的“妻管嚴”,不僅封鎖丈夫的經濟,還以關掉公司威脅丈夫簽下10多份不平等協議,包括不爭財産、不查賬、不買房産、不開設銀行戶頭、告知個人銀行戶頭密碼、不可給家人任何錢。
法官認爲兩人的龐大資産,是男主外女主內共同建立的,但可惜老來無法共享豐碩成果,認爲妻子霸道控制丈夫經濟,丈夫被迫簽下的協議都不算數,下令兩人平分3432萬元的婚姻資産,包括賣掉公司平分資産。
據高庭昨天發表的離婚判詞,夫婦身份保密,只知兩人目前約50來歲,丈夫來自馬來西亞,夫妻創辦本地一家冷氣系統工程公司。兩夫妻沒有富裕家庭背景、受教育也不高,1986年10月結婚,兩個月後白手起家開公司,多年來生意蒸蒸日上,公司市值高達2442萬7000元。
根據判詞,他們育有四個孩子,目前都已長大成人。丈夫在2012年中離開婚姻住所,2014年8月取得臨時離婚令,妻子沒有要求贍養費,但兩人因婚姻資産分配無法達成協議,而鬧上法庭讓法官裁決分配。
兩人除了公司外,名下有位于山景和湯申的兩個房地産,判詞沒有揭露兩人關系何時開始鬧僵,但妻子從1995年開始至2013年期間,以各種借口強迫丈夫簽下至少10份不平等協議。
這些協議包括如果離婚,要把山景的房産權益轉給妻子;不可回馬來西亞家鄉;妻子在公司的發言權大過丈夫;妻子每月可從公司支取3萬元“家用”.
另外,2013年,當丈夫准備爲公司購買工程所需材料,掌管公司財務的妻子卻拒發款項,甚至以不惜讓公司倒閉,威脅丈夫簽署自願遵從14項條件的協議,包括丈夫不可查公司的賬、不能買任何房産、不申請新的銀行戶頭和貸款、交出銀行戶頭密碼、把護照交給妻子、不可給馬國家人任何錢等等。
妻生活揮霍奢侈 夫離家後須貸款應付開銷
判詞同時揭露,妻子過著揮霍無度的奢侈生活,丈夫離家後還得貸款來維持公司運作,以及應付自己的開銷。
妻子被指是各大名牌店的高級貴賓,曾三年花479萬元買名牌,也藏有五卡拉鑽石,和丈夫吵架時,她自爆經曆過高端生活,也和明星外出,此生已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