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被小學前副校長長期性侵和非禮的前中國籍學生,昨天淚灑法庭,揭露12年後才報警的原因。
他在庭上說,一次陪被告到歐洲旅遊時認識女友,交往後向女友坦白曾遭被告性侵。當時女友鼓勵他報警,但他沒這麽做,因爲他不想毀了被告的家,不忍被告失去工作。
他後來買公寓與女友共築愛巢,想讓事情有個了結,跟被告要20萬補償金當成庭外和解,結果反遭被告發律師信指他勒索,他憤然報警。
本報昨天報道,14歲中國籍男生在本地求學時孤苦無依,得到小學前副校長收留與照顧,豈料10多年後,男生卻爆出曾遭對方非禮和性侵長達四年。案發于2003年至2006年間,地點包括學校健身室和他的住家。涉嫌性侵學生的男被告(55歲)否認指控,案件目前在國家法院審訊。
被告案發時40多歲,案發之初只有14歲的男生,目前已經29歲,是已婚專業人士。
男生昨午供證時說,2013年6月,被告要他一起到歐洲旅遊,沿途照顧心髒不好的他,男生同意隨行,並認識參加同一個旅遊團的女友。兩人熱戀時,他把被告過去幾年所做的事抖出,女友鼓勵他報警,勸他搬出被告的家,並切斷與被告的聯系。
一次實習時,男生與被告的社工侄女相遇,他覺得有必要解釋與被告切斷聯系的原因,于是向被告的侄女坦白一切。她聽了後提醒男生,他可能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建議他報警。
男生大學畢業後,沒有地方住,一度把辦公室當家,直到2015年7月向父母借錢付頭期買下公寓,才有了自己的家。
女友多次勸他報警
男生說,女友多次勸他報警,他內心也很糾結,覺得事情總該有個了結,同時也擔心有其他人受害,他後來天真想出向被告索取賠償金的“庭外和解”方法,還爲此特地打電話給被告,並且偷偷錄音,錄下被告在對話中詢問男生要多少、以及男生回說想好金額才告訴他的對話。
2015年11月初,男生發短信要被告支付20萬元,他一方面覺得20萬元會起阻遏作用,另一方面也准備和被告討價還價。但男生事後卻收到一封指他勒索被告的律師信,信裏指他年紀輕輕就買公寓,因爲缺錢而勒索被告。
男生還說,被告過後發短信給他,叫他去報警,還說他已26歲,別指望會得到法律保護,身份不會曝光。男生很生氣,當晚和妻子及法律界的朋友討論後決定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