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租賃服務平台的經營模式是盈利隨出租天數增加,若讓服務平台監管私宅屋主,可能會出現經濟利益沖突,成效也就不大。——房地産管理公司傑地集團執行總監麥俊榮
市區重建局擬議中的短期出租監管框架,並沒有明確提到應如何處理短期租賃服務平台、屋主或者短期租戶違規的問題,引起各界關注。
該局在監管框架中提議要求短期租賃服務平台遵守多項准則,其中一項是必須記錄每個短期租賃單位出租的天數,超過每年90天的上限後,就禁止單位繼續招攬房客。
房地産管理公司傑地集團執行總監麥俊榮關注應如何確保短期租賃服務平台,遵守准則和規定。他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說,短期租賃服務平台的經營模式是盈利隨出租天數增加,若讓服務平台監管私宅屋主,可能會出現經濟利益沖突,成效也就不大。
他進一步解釋說,我國私宅目前最短租約爲三個月,但已有短期租賃服務平台違規,允許私宅在平台上招攬房客。
他補充說,至于確保每個單位在任何時候都只能容納六名租戶,同樣引起應由哪一方管制的問題。
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工程系統與設計系教授庫康貝茨接受本報采訪時也提出,擬議中的監管框架並沒有提到,若短期租戶對私宅居民造成滋擾,或這些租戶不當使用公寓設施等,其他居民能夠有什麽投訴的渠道。
他舉例說,若因爲短期租戶增加,導致遊泳池格外擁擠,以致居民無法像往常一樣在遊泳池裏暢遊,他們應該向誰投訴,也就是誰應負責處理這個問題。
當局在監管框架中也提議公寓管理委員會,可考慮要求提供短期租賃的業主爲共用的地方和設施支付額外的管理費。
The Estuary公寓管理委員會主席顔財和(51歲)表示,擬議中的監管框架並沒有提到如何確保公寓每兩年召集居民,重新投票表態是否支持短期出租。
他說:“若責任在于管委會或管理層就太苛刻了,管委會都是由居民義工組成的,每兩年就得檢討短期出租問題無形中導致大家有更多工作。”
另外,市區重建局提議,屋主必須在提供出租服務前向該局登記,也必須跟酒店一樣,記錄每名房客的個人資料,並提呈給市區重建局。
雅豐苑(Avon Park)公寓管理委員會主席陳順良(53歲)和顔財和都認爲,公寓居民向來最注重保安問題,因此也應明文規定屋主把房客的個人資料提呈給公寓的管理層或保安室。
不過公寓屋主程馨慧(28歲,保險經紀)則認爲一般短期租賃服務平台,如Airbnb在租客登記時已經取得個人身份證等個人資料,應該交由租賃服務平台直接提呈給當局。
公衆可在5月31日前,登錄市區重建局或民情聯系組網站提出反饋。
屋主:短租規定無法獲利 學者:不該成主要收入來源
有意短期出租的公寓屋主認爲,每年只限出租不超過90天的規定太苛刻,對投資者來說無法獲得有效盈利。不過學者認爲短期出租的原意是“共享經濟”,讓閑置的資源能充分利用,不應成爲屋主收入的主要來源。
屋主王俊仁(63歲,采購員)一年前買下裕廊東的三房式公寓出租賺錢,他一直有意短期出租公寓。他說,如果每年最多只能出租90天,根本無法取得盈利,因而他還是會繼續選擇讓房子長期出租。
另一名屋主程馨慧(28歲,保險經紀)目前和父母住在榜鵝一家三房式公寓,爲了幫補房貸,她把其中一個空置房間長期出租。不過她目前找不到合適的租客,房間已空置四個月。
她受訪時說,若每年最多只能出租90天,她會在換租客的空檔把房間短暫出租給遊客,以便能持續有額外收入。
她也表示,她個人比較偏向短期出租,長期出租需要和租戶磨合,若合不來也要等合約結束,否則得賠定金讓租客搬走,不像短期租戶,即使不喜歡也只是忍耐一兩天。另外,短期出租給旅客也能結交異國朋友,增廣見聞。但她說,把上限設在90天太短了,無法應付房貸,她只能選擇長期出租。
義安理工學院旅遊業課程高級講師詹家敏博士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表示,90天的規定是合理的。
他解釋,若天天把公寓出租出去,這與酒店的運作毫無分別。他說,短期出租的原意是共享經濟,讓閑置的資源能夠發揮作用,及時配對市場供需,而不應該成爲屋主收入的主要來源。但他認爲,若有公寓居民認爲上限90天太長,當局應該讓公寓管理委員會自行決定縮短每年可出租的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