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公衆相信警方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使權力,政府才能制定賦予警方許多權力,包括在遇上恐襲等嚴重安全事件時,可以對現場發出通信限制令的公共秩序與安全(特權)法令。這類法令在其他國家多半難以推行。
有效的執法對策取決于公衆對警方的信任及健全的問責制度,否則將削弱警方的執法能力。盡管一項最新調查顯示,超過八成國人支持當局制定公共秩序與安全(特權)法令,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提醒,不可將公衆給予警方的信任視爲理所當然。
尚穆根昨天在警方工作計劃研討會上致辭時說,公衆的信任是警方能有效執行任務的基石,一旦失去了公衆的信任,我國將很難維持現有的低犯罪率和精簡的警力,警方所做的一切都將面對更多批評,進而影響運作。
正因公衆相信警方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使權力,政府才能制定賦予警方許多權力的法令如公共秩序與安全(特權)法令。尚穆根說,新加坡需要這些權力應付變化莫測的情況,而這樣的法令在其他國家多半難以推行。
他以英國倫敦在2011年的一場和平集會,演變爲大規模騷亂爲例說,他相信多數國人並不希望本地出現這種導致人命傷亡和財物損失的情景。
公共秩序與安全(特權)法案今年3月在國會通過,賦權警方在遇上恐襲等嚴重安全事件時,可以對現場發出通信限制令。內政部在2月爲法案提出一讀時,一些輿論針對限制通信的提議,批評政府企圖封鎖消息。
對此,尚穆根透露,民情聯系組(REACH)最近針對公共秩序與安全(特權)法令調查民意的結果顯示,76%受訪者同意法令是必要的,好讓警方能有效處理重大安全事件。受訪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至少年滿15歲,共1038人。
調查顯示,67%受訪者認爲賦予警方權力阻止個人攝錄進行中的安保行動及傳播有關信息,是合理的。
另外,78%受訪者也相信警方會公正行使權力。整體而言,多達82%支持這項法令。尚穆根認爲,這個調查結果也反映多數人相信警方的執法能力。
尚穆根也引述2016年的公衆印象調查,希望警方能繼續保持良好形象,並保持服務的高素質。
公衆對警方信任可輕易破壞
其他國家的經驗顯示,公衆對警方的信任可輕易破壞,例如前年在美國發起的“黑人的命也是命”維權運動,要控訴的是執法暴力和種族歧視。尚穆根警惕:“當發生這種情況時,法律和秩序也會跟著崩塌。”
他說,警方不會針對或壓迫一個社群,這是因爲警方一直保持廉潔,嚴謹執行任務,並嚴厲對待罪犯的緣故。
可是,警方無法獨自達成這一切,清廉的政府、司法制度和社會體制也很重要,環環相扣。“我們很幸運人們相信整個系統,警方只要行爲良好並有效執行任務,就能取得更多信任。”
警方也不斷加強問責機制,包括自2015年開始讓警員穿戴隨身攝錄機。隨身攝錄機拍下的畫面,可作爲呈堂證據,減少出現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
尚穆根認爲,這提升了警方的專業性,同時保護警員,並給予公衆信心和追究責任的機會。當局今年也采納了口供錄像的做法,正分階段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