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忻 報道
由于意外事故漸增,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安全問題越來越受關注。保險公司順勢推出第三方“個人通勤”保險,爲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騎士,以及其他人行道使用者提供保障。若騎士因魯莽騎行導致第三方受傷或財務受損,賠償金額最高可達10萬元。
新加坡汽車公會(Automobile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旗下保險機構連同利寶保險公司(Liberty Insurance),針對18歲至65歲的本地腳踏車及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推出第三方保險産品。若騎士因意外導致終身殘廢甚至死亡,可獲5萬元賠償金。
保險也爲第三方責任險提供保障。因意外導致他人受傷或財物受損,保險賠償金可最多可達10萬元。騎士受傷則最多可得1000元賠償。
這並非本地首次有保險公司推出與個人代步工具相關保險産品。職總英康(NTUC Income)早于2016年推出“個人通勤保障”保險。
個人代步工具指時速不超過25公裏,可在人行道上騎行的單人代步工具,包括電動踏板車、電動獨輪車、滑板、滑板車以及電動滑板車等。
根據陸路交通管理局的資料,去年1月至9月,涉及個人代步工具的意外約有110起,騎士魯莽騎行傷及路人的案例近年來有增無減。陸交局今年3月也規定,所有車主從今年下半年起必須爲電動踏板車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