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對四家按摩院開展執法行動,逮捕四名年齡介于34歲至57歲的女子。其中三名女子是因違反《婦女憲章》而被捕,另一名女子則是在經營賣淫場所的罪名下被捕。
警方昨天(5月5日)發表文告說,來自中央警署的警員于5月3日突擊檢查位于沙球勞路、仁美巷、達士敦路和吉真那路的四家按摩院,發現其中兩家按摩院無執照經營,另一家按摩院違反執照規定。警方表示,將在按摩院法令下對這些違法按摩院業者采取行動,案件正在調查中。
根據新按摩院法令,無牌按摩院的經營者將面對更嚴重的處罰,初犯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或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也將對無執照的按摩院頒布場地關閉令,要求按摩院清空和上鎖。一旦這些按摩院在被控上法庭後仍繼續營業,警方則可采取必要的方式,包括合理的武力,來執行關閉令。這麽做將可避免頑固的業者在司法程序進行時繼續觸犯法律。
警方也將對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場地租借給無執照按摩院的房東采取行動。一旦租戶因經營無執照按摩院而被控,警方將立即通知房東。一旦罪名成立,房東也須要求租戶在一個月內搬出,否則將面對和租戶相同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