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貸人SME Care公司延遲付款的月利率爲5.2%,即便名表行創辦人曾秀麗的兩個店鋪以近85萬元賣掉抵債,截至去年10月,她還拖欠近370萬元。另一方面,朱漢德法官說:“最終,債務從50萬元累積到超過369萬元4666元93分,看似被咬了一大口。但進入狼窩,是不能期望找到兔子的。”
因藐視庭令被判坐牢兩周,但准備上訴的名表行歐佳時(The Hour Glass)創辦人曾秀麗,五年前向合法放貸人貸款50萬元,因一再拖欠,利息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連本帶利超過400萬元。
放貸人SME Care公司延遲付款的月利率爲5.2%,所以即便曾秀麗(72歲)的兩個店鋪以近85萬元賣掉抵債,截至去年10月,她還拖欠近370萬元。
雙方同意以較低的215萬元欠額和解(簡稱“和解額”),但爲了債務問題,數次到高庭提出數輪申請。
曾秀麗無力償還和解額 或面對第二次破産申請
到頭來,高庭法官朱漢德裁定,雖然曾秀麗承認拖欠370萬元,但放貸人只能用雙方同意的較低和解額,直接向高庭申請要曾秀麗還債的庭令,不能用原有較高的370萬元欠額申請庭令。
據了解,SME Care日前已申請到還債庭令,料將執行要曾秀麗償還215萬元的庭令。若無力償還,曾秀麗可能面對第二次的破産申請。
根據判詞,曾秀麗的兩個店鋪總值比貸款額高,出售的話應可解除債務。
她指放貸人理應把店賣了,但對方駁斥說,是她自己不要早點賣,因爲她當時面對破産聆訊,若把售賣所得交給放貸人,將被視爲給予對方不當的優惠(undue preference)。
朱漢德法官說:“最終,債務從50萬元累積到超過369萬元4666元93分,看似被咬了一大口。但進入狼窩,是不能期望找到兔子的。”
根據判詞,曾秀麗是自設公司JASC的董事。2012年7月,她用JASC的兩個店鋪抵押,再以個人擔保,向起訴人貸款50萬元。
她不斷拖欠,2014年9月向高庭申請撤銷貸款或調整延遲付款的7%月利率,法官後來把月利率下調至5.2%,但她仍無法償還。
放貸人采取追債行動。去年6月,上述店鋪以85萬元賣掉,所得歸放貸人。
2017年9月,雙方簽下和解協議,以免除不便和可能打官司會帶來的更多花費。
協議列明曾秀麗欠款369萬余元,但雙方同意以215萬元和解。放貸人當時再借曾秀麗15萬元,限她得在30天內繳清和解額;如拖欠,它就有權直接申請庭令,要她立即付清和解額,另加5.2%的月利率。
曾秀麗再度拖欠,卻向高庭稱被誤導和欺騙,才簽下和解書,她因此要撤銷原來所同意的上述條件。基于這原因,放貸人無法申請相關的還債庭令。
放貸人于是向高庭申請,要求下令曾秀麗還369萬余元,卻遭駁回。
放貸人向朱漢德法官上訴,還是遭駁回。
但朱漢德法官指出,和解協議就像任何的合約,雙方必須履行相關條文,不能單方面更換條文。她既然簽了,就不能事後說她不同意了。
他也說,曾秀麗沒出示相關詳情,證明她受誤導和欺騙才簽約。
本案訴辯律師分別是Straits Law律師事務所的拉惹加南(Rajaram Muralli)和LawCraft律師事務所的翁福財。
曾被判入窮籍後與銀行和解撤銷破産令
2016年9月,曾秀麗連本帶利拖欠澳新銀行(ANZ)900萬元,被判入窮籍,三個月後與銀行和解,撤銷破産令。
她和前夫鄭晏川醫生(73歲)聯合創辦歐佳時,兩人在2010年結束41年婚姻。
2014年,她發大量電郵騷擾前夫,並抄送具誹謗性的郵d件給他人,遭前夫起訴。她後來道歉,前夫決定銷案。
曾秀麗過後重犯,被罰款三萬元。2016年,兩人達成協議,接受通過法庭發出的和解判決,但她繼續做出騷擾和誹謗行爲,促使前夫向高庭申請給予懲罰。
去年11月被診斷患上重度抑郁症的曾秀麗,屢次違反庭令,高庭最終判她坐牢兩周,但她要上訴。
和解協議就像任何的合約,雙方必須履行相關條文,不能單方面更換條文。曾秀麗既然簽了,就不能事後說她不同意了。——朱漢德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