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爲了兒子起爭執,妻子盛怒下拿刀指著自己,丈夫爲了教訓妻子,讓她知道這樣的行爲不應該,竟找來藤條鞭打她,還揮拳把她的鼻梁打到骨折。
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17日晚上11時許,被告王靖發(48歲)今天承認兩項蓄意傷人罪,並在控方不反對罰款的情況下被開罰2000元。
法官下判時表示,這是一起家庭糾紛,兩夫妻雖然已經和好如初,妻子也沒要求賠償,但她的身體還是蒙受了痛苦,法庭判刑時必須將它考慮在內。
被告是二手承包商,專門幫人安裝排油煙罩。他和妻子吳秀雲(41歲)育有三個兒子,分別是八歲、五歲和四歲,一家住義順組屋。
妻持水果刀 要被告殺她
案發當晚,被告和妻子爲了長子的事吵架,妻子一氣之下拿水果刀指著自己,要被告殺她。被告不理會,徑自走開,妻子後來放下水果刀。
被告不久後拿著藤條折返,揮藤條往妻子背部抽打,跟著多次往妻子的臉揮拳,把她的鼻梁和右眉頭打到流血。
警方接到報案到場調查,過後逮捕被告。
被告被捕後聲稱,他想告訴妻子,吵架時拿刀是錯誤的,因此才動用藤條和揮拳打妻子。
醫藥報告顯示,吳秀雲的鼻梁骨折,臉部撞傷,眼眶周邊疼痛紅腫。
大兒子自幼住姑姑家 分開九年盼接回家
吳秀雲昨早在住家受訪時表示,大兒子是因爲家裏有狀況,才會在出世不久後被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安排到老公的姐姐家住。
事發當天,她想和丈夫討論把長子接回家的事宜,兩人一言不合吵起來。
“兒子九年來寄人籬下,我們必須在社工的安排之下才能跟他見面,每次跟老公討論都沒有結果,事發時我們都沉不住氣,才會動手。”
至于所謂的“狀況”,吳秀雲表示不願細談。
“現在這個案子告一段落,我們只希望能盡快接大兒子回來,一家五口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