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考慮到私召車業者過去給予乘客和司機的各項優惠及獎勵是不可持續的,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因此希望以不同方式促進新進業者能跟Grab競爭,由市場決定優惠和促銷。
競消委前天宣布已完成調查工作,初步裁定優步把東南亞業務脫售給Grab觸犯競爭法。除了建議對這兩家私召車業者罰款外,委員會也提出一些恢複市場競爭力的補救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要求Grab在市場恢複競爭力前,維持收購交易達成前的車資結構和抽傭率。不過,這項補救措施不涵蓋乘客優惠和司機獎勵。
就此競消委昨天答複詢問時解釋說:“我們明白大家關注Grab提供的乘客優惠和司機獎勵在收購交易後大幅度減少。但是,也注意到有人評論這些交易前推出的折扣、獎勵及促銷可能難以持續。”
競消委因此提議通過其他方式使市場更加開放和具競爭力,通過讓新進業者跟Grab競爭,來由市場決定多少的折扣和優惠才是可持續的。
競消委說,爲了達到這個目標,競消委提議要Grab取消加注在司機,以及德士和租車合作夥伴身上的專屬條款,以助更多業者進軍這個市場。
換言之,Grab不得約束他們只能使用Grab平台載客。
競消委透露,他們收到一些潛在新業者反饋,取消專屬條款是左右他們是否考慮進軍新加坡市場的重要因素。
這樣一來,新業者才能爭取到足夠數量的車子和司機有效地競爭,司機和乘客到時也會有更多選擇。
另一個促進市場競爭的措施,是規定優步在把旗下的獅城出租公司(Lion City Rentals)出售給其他業者前,必須得到競消委同意。這能避免Grab進一步擴大網絡,也讓新業者可以建立起它們的車隊。
針對競消委的初步裁定和所提議的補救措施,Grab早前指這“太過頭”,有違新加坡在一個自由市場經濟中,所制定的親創新和親商條例。
本地拼車手機應用經營者Ryde科技公司認同競消委的做法,公司昨天發文告駁斥Grab的指控,反指合並才會危害新加坡私召車界的創新。Ryde認爲,競消委提出的補救措施雖不夠深遠,不過“是往正確的方向邁進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