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樹女”涉及的刑事案件還未解決,如今又被指駕駛法拉利跑車逆向快速行駛還撞後逃,導致被撞的德士司機頸項和背部疼痛,入禀國家法院向她追討6000余元的賠償。
雨樹女並未聘請代表律師,這起民事案目前在國家法院等待針對損害評估的審訊。
根據本報獲得的索賠書,2015年12月5日傍晚5時30分左右,德士司機洪必龍(53歲)駕著德士在烏節路轉進烏節林蔭道的路段行駛時,跟雨樹女徐嘉儀(73歲,建築設計事務所創辦人)駕駛的跑車發生車禍。
根據洪必龍的說法,當時德士開在左邊第二條車道上,但因前方交通擁擠被堵在車龍中,徐嘉儀的紅色法拉利跑車突然從反方向迎面駛來,經過他的德士右側時發生擦撞。
他指徐嘉儀當時逆向行駛,沒有注意路況,也沒留意其他公路使用者,擦撞前沒放慢車速、沒停車、沒調轉方向盤或做任何嘗試控制好車輛以避免碰撞的迹象。
洪必龍在車禍中受傷,同一天晚上到安微尼亞山醫院求診。他向醫生申述背部和頸項疼痛,右手臂感覺麻痹,醫生給了他止痛藥和五天病假,他也因此損失五天共500元的收入。
此外,加上醫藥費、交通費以及車禍導致的身心痛苦,他一共向徐嘉儀索賠6000余元。
這本是一起小車禍,徐嘉儀也購買了汽車保險,但洪必龍事後向她的保險公司索賠時,她卻拒絕配合,理賠事宜因此一拖近三年。最後,洪必龍唯有委托律師起訴徐嘉儀,索賠書早在2016年8月就交到她手中,但她一直沒有回應。
起訴人洪必龍因爲中風,無法出庭供證,因此案件遲遲未開庭。本報嘗試聯絡洪必龍不果。
開法拉利四度鬧上法庭
徐嘉儀這幾年官司不斷,單單紅色法拉利就已在四年內四度鬧上法庭。除了上述案件,2014年2月25日,她駕駛法拉利在直落亞逸街跟寶馬司機張言平(39歲)起沖突,她不滿被嗆“不會開車,就不要駕法拉利”,揮拳打傷對方,今年3月被判監禁四周。
2016年6月29日,徐嘉儀涉及一起路霸事件,在克雷摩通路轉入烏節路時停車,擋住一輛旅行巴士的車道。2018年2月1日,她在君悅酒店外拒絕接受交警的酒精呼氣測試,過後被驗出每100毫升血液裏含的酒精高達103毫克,超過法定的80毫克頂限,她已准備認罪。
更早之前,徐嘉儀因豪宅的一棵80年樹齡雨樹屢次伸展進入鄰居院子,被鄰居告上庭,自此便有“雨樹女”的稱號。她拒絕讓鄰居剪樹,還涉嫌擅闖鄰居家大鬧,取走吊車鑰匙,導致工人懸挂高空逾一小時,對此她已打算擇日認罪。(人名譯音)
這本是一起小車禍,徐嘉儀也購買了汽車保險,但德士司機洪必龍事後向她的保險公司索賠時,她卻拒絕配合,理賠事宜因此一拖近三年。最後,洪必龍唯有委托律師起訴徐嘉儀,索賠書早在2016年8月就交到她手中,但她一直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