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不少法律畢業生放棄成爲執業律師,選擇其他事業道路。受訪律師和法學院認爲律政部出台的新制度,能減輕一些學生的負擔。
目前,法律畢業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接受半年培訓,才能取得律師資格。然而,律政部發現,去年取得律師資格的人中,每五人有一人選擇不執業。
律政部說,不打算執業的法律畢業生將從新制度受益,他們不必爲了取得律師資格,接受實踐培訓。“這也可能爲那些有意執業者騰出培訓名額。 ”
德尊律師事務所總裁開明德(Cavinder Bull)高級律師說,近來的確有更多律師選擇其他行業。“法學生有時會在學業半途,發現執業律師之路或許不適合他們。”
本地三所法學院,即新加坡國立大學、新加坡管理大學和新躍社科大學,也觀察到這個趨勢,並歡迎新制度的推出。
躍大法學院院長周貴和教授受訪時指推出有關改革,相信是因爲發現到一些想取得律師資格的法律畢業生,在爭取培訓機會時可能面對困難。“在經過長時間的學習後,這會給法律畢業生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考試更嚴確保實踐經驗充足
至于律師培訓期將從現有的半年延長至一年,“Part B”專業考試也更嚴格,受訪者認爲這能確保立志執業的法學生獲得更多實踐經驗。
新大法學院院長吳亦涵副教授說,律師培訓期延長將提供見習律師更多接觸不同法律領域的機會,事務所也能更好地設計培訓計劃。開明德也說:“與10年前相比,客戶的需求如今要複雜得多,律師業是時候改進培訓新律師的方式,讓他們能應對新挑戰。”
畢業自英國萊斯特大學法學院的白承正(28歲)已完成培訓,目前在專業考試的最後階段。他取得律師資格後將幫忙家族生意,而不是執業。
他相信新制度能爲不打算執業的學生省下一些時間。“不過,海外大學的法律畢業生目前已經要完成至少一年的培訓期,對這批學生來說,再延長半年培訓可能太久了。”
盡管培訓期將延長,英國杜倫大學二年級法學生陳新樂(23歲)不認爲這會阻擾年輕人到海外修讀法律。“不少學生更在乎的是考到法律文憑,而不是爲了執業。”
返回新加坡的海外法律畢業生人數曾在2014年達到350人左右,人數後來減少約25%至26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