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彬明醫生答複議員提問時說,活躍通勤法令適用于所有公共路徑,包括市鎮會的管轄範圍,因此市鎮會不能禁止在路徑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或執行任何與活躍通勤法令有異的市鎮會條例。但他也指出,活躍通勤法令不涵蓋組屋底層,因爲這些空間對通勤連接沒有起到關鍵作用。
陸路交通(執法措施)法案昨天在國會三讀通過之前,個人代步工具的安全問題引起多名議員的關注,其中包括市鎮理事會的條例可如何在活躍通勤法令下實行。
義順集選區議員李美花昨天參與法案二讀辯論時說,她負責的義順南區設置了許多下車推車及不能騎車的指示牌,提醒腳踏車騎士避免在一些狹窄的走道騎行,警方和市鎮理事會也會時不時展開聯合執法行動,確保居民在共用空間的安全。
但她指出,最近有一名在陸路交通管理局工作的居民被開罰單後,說明自己是活躍通勤小組成員,並指出這些指示牌已不適用。
李美花因此提問,義順市鎮會目前在公共共享空間不能騎行腳踏車的條例(by-law),是否能繼續在活躍通勤法令下實行。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答複說,活躍通勤法令適用于所有公共路徑,包括市鎮會的管轄範圍,因此市鎮會不能禁止在路徑上使用個人代步工具,或執行任何與活躍通勤法令有異的市鎮會條例。
但他也指出,活躍通勤法令不涵蓋組屋底層,因爲這些空間對通勤連接沒有起到關鍵作用。此外,由于組屋底層設有的柱子,可導致許多盲點,市鎮會可因此選擇在組屋底層,針對活躍通勤工具實施市鎮會的條例。
工人黨非選區議員陳立峰也指出,活躍通勤法令允許不同腳踏車或個人代步工具在不同道路上行駛,但許多騎士及公衆對此並不清楚。
“我們的公衆教育工作必須廣泛和有滲透性,要不分年齡、種族和文化程度地接觸到所有人,而不能夠只接觸到那些想要聽到這些信息的人。”
他建議,當局除了透過網上、展覽和課程提供有關新條例的相關信息,也可給每戶家庭分發四大語言的傳單。
鼓勵個人代步工具用戶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此外,藍彬明答複議員拉哈尤·瑪贊(裕廊集選區)關于通過小額賠償庭爲傷者索償的詢問時說,小額賠償庭並不接受個人傷勢索償,但當局已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的提議,提高公衆對尋求賠償方式和途徑的意識,包括與新加坡調解中心合作,讓公衆更容易尋求調解服務。
他也指出,當局將繼續鼓勵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並與保險協會和公司探討如何使第三方責任保險更實惠及容易獲得。
當局也考慮讓消費者在購買個人代步工具時,也能同時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藍彬明說,聘請許多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雇主如Deliveroo等餐飲遞送公司已爲旗下遞送員提供保險,而當局鼓勵其他公司也效仿。
他指出,人力部、陸交局及交警也向遞送公司頒布了聯合通知提供建議,列出公司在確保員工安全騎行的方面可采取的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