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的被告在2016年底,通過交友應用向一名15歲女生展開性剝削的“攻勢”,如要求互傳私處照等。法官下判時指出,受害者未被尋獲的情況算罕見,但所有證據指向被告已經犯罪,最終判他坐牢四個月。
郭培賢 報道
本地罕見性剝削案,警方雖未尋獲受害者,但嫌犯仍被提告。53歲技工被指通過交友應用Tagged,誘導身份未名的15歲少女如何自慰,兩人甚至還互傳下體照片。法官認爲,受害者雖然身份不明,但被告的行爲依然觸法,判他入獄四個月。
53歲的被告夏齊利(Muhammad Syazili Bin Muhammad Noor Aal Toha)共面對兩項控狀,包括一項性剝削未成年少女,以及一項向未成年少女展示猥亵內容的罪名。他案發時是一名技工,昨早認罪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警方去年2月20日接獲消息,得知一名男子與一名未成年的15歲女生,通過網絡有不法接觸。警方展開調查後,確認了涉案男子的身份,隨後將他逮捕。
法庭文件並未闡明警方是如何得到消息,或者如何追查到被告的身份,只指出警方起獲被告和女生的所有通聯內容,包括聊天記錄以及兩人互相傳遞的照片。但是,警方至今未能掌握未成年女生的身份。
根據警方調查,被告是在2016年底下載了交友應用Tagged。同年12月9日早上9時12分,他開始與少女聊天。
被告要求少女稱他爲“Daddy”(爹地),自己則叫她“Baby”(寶貝)。除了大聊性玩具,被告還給少女上“性教育”,教導她如何自慰,並要少女以“Daddy”爲性幻想對象。
當被告知道少女多一周就過16歲生日,他又開始一連串性剝削的“攻勢”,包括要教她如何口交,還把自己的下體照片傳給少女,並要她也自拍裸照發送給他。少女拍了私處的照片給他,但不肯自拍裸胸。兩人的對話在下午1時14分結束,時長約四小時。
主控官在庭上陳詞時指出,雖然受害者未被找到,其身份無法獲得確認,但重點是,被告始終相信他是在和一名15歲少女大聊性事,其意圖與行爲構成了性剝削未成年少女的罪行。
控方認爲,被告利用匿名身份,潛伏在網絡專門找未成年少女下手,行爲非常惡劣,應該判被告坐牢五個月。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受害者至今身份不明,連是否是未成年者都無法證明,被告應該接受高額罰款即可,或者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法官:
網絡爲新型罪案敞開大門
法官下判時指出,受害者未被尋獲的情況算罕見,但所有證據指向被告已經犯罪。不過,考慮到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是慣犯,他也已真心悔過,因此判他坐牢四個月。
法官也強調,社交媒體被廣泛使用,網絡爲罪犯提供了匿名的防護罩,爲許多新型罪案敞開了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