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黨前黨魁劉程強、主席林瑞蓮和前後港區議員饒欣龍曾私下通電郵討論,是否在市鎮會會議記錄中公開市鎮會要員是FMSS股東一事,但最終他們沒有這麽做。在文達星連環追問之下,劉程強坦言,他認爲不彙報利益沖突“沒什麽大不了”。
文達星出示電郵指出,三人在2011年8月4日的第二次市鎮會會議前夕曾在電郵中討論侯文芳夫婦爲FMSS股東一事,而林瑞蓮也回複表示應該申報,並附上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企業注冊記錄,但他們最終並沒有向市鎮會報告利益沖突的情況。
文達星就此詢問劉程強沒有彙報的原因。劉程強坦言沒有詢問林瑞蓮最終爲何沒有彙報,並表示林瑞蓮是市鎮會主席就應由她做主。“我們忽略了這些事,我們都很忙,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問她。”
文達星追問道,三人在市鎮會會議前夕討論此事,劉程強也有收到林瑞蓮電郵,他不可能沒有看到其中內容。“這顯示你們雖然原本決定申報,但最終做了決定不這麽做。”
劉程強否認有刻意隱瞞的意圖,並在追問下反問:“爲什麽申報或不申報如此重要?”
文達星聽聞立即提高分貝反駁:“這沒什麽大不了?你知道我們全在庭上的原因就是因爲這個嗎?這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直到今天你還覺得沒什麽大不了?”
劉程強回應時說,他當時並不認爲申報一事重要。“我不確定今天是否認爲這是大件事。但官司一路來到這裏,股東一事似乎成爲課題,所以我不能說這不是大件事。”
在較早的供證中,劉程強指出,管理代理代表在市鎮會裏兼任要職已是“業界慣例”。人民行動黨管理的阿裕尼市鎮會裏,總經理兼秘書同時也是管理代理公司CPG的董事經理,劉程強後來也得知,裕廊市鎮會要員就是管理代理公司老板和行動黨黨員。在他看來,市鎮會必須向國家發展部彙報,並接受定期審計,這些利益沖突都有辦法應對。
不過在文達星盤問下,劉程強坦言在2011年5月時不知道行動黨市鎮會職員是管理代理的股東還是普通職員身份。文達星說,股東利益沖突與一般職員的利益沖突性質不同,這顯示劉程強等人沒有采取妥善措施應對利益沖突的問題。
文達星也嘗試通過電郵通訊證明,劉程強安排支持者設立管理代理公司FMSS,並吩咐FMSS要聘請後港市鎮會員工,顯示劉程強擁有實際控制FMSS的權力。
劉程強否認這項指控。他說這是他對新管理代理的要求,而且“選賢不避親仇”,他不會因爲有利益沖突而不選擇在市鎮管理有豐富經驗的後港市鎮會職員繼續爲AHTC服務。“我有意識到利益沖突的問題……但關鍵在于如何緩解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