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蓮說,在市鎮會管理上議員是門外漢,國家發展部和建屋發展局也沒有爲市鎮會理事提供培訓,議員身爲門外漢,只能依賴管理代理公司。
她在宣誓書中指出,政府直到KPMG對阿裕尼—後港市鎮會展開審計後,才在2016年5月提供“官方指南”。
“我收到時任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李智陞的電郵,電郵附上幻燈片文件提出市鎮會理事角色的注意事項……很顯然的,政府直到這起事件才察覺到有必要推出指導守則。”
林瑞蓮也指出,政府設立市鎮會制度出于政治考量,國家發展部和前國家發展部長丹那巴南曾公開表示政府不會過度介入收費和薪金等市鎮會運作環節,議員在遵循《市鎮會法令》上,應擁有完全的自主權。
她說,市鎮會理事由議員和居民義工擔任,但他們幾乎沒有任何市鎮管理經驗,這也是市鎮會聘請管理代理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林瑞蓮也對于蔡誌泓和符策涫遭起訴感到費解。她說,兩人是居民義工,在她的邀請下加入市鎮會,AHTC和PRPTC在訴訟中也沒有具體說明這兩人的個人行爲如何導致市鎮會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