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敏 報道
申請縮減車隊的共享腳踏車業者ofo,並未在陸路交通管理局定下的期限內移除多余的腳踏車。對此,陸交局已發出違例通知,並有意采取相關監管行動。ofo對于收到當局罰款通知表示失望,並承諾會在數日內移除其余的腳踏車。
新的共享腳踏車執照框架本月起正式生效,獲頒營業執照的業者必須最遲在11月1日,也就是上星期四縮減車隊數量,並移除多余的車輛。
全島原先估計有超過10萬輛共享腳踏車,六家業者獲執照後共可經營5萬5500輛腳踏車。
原本在本地投放約8萬輛腳踏車的ofo,最初獲准經營2萬5000輛腳踏車,但因履行財務責任方面有困難,向陸交局要求將車隊進一步縮減至1萬輛。隨著ofo縮小車隊,市場上的共享腳踏車將減至4萬零500輛。
陸交局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截至11月1日,除了ofo,其余獲頒執照的業者都已經移除多余的腳踏車。
當局指出,ofo的車隊規模仍遠超出獲准經營的車隊數量,甚至比陸交局當初批准的2萬5000輛還多。“陸交局有意針對違例行爲采取監管行動,也已向ofo發出通知。”
ofo:數日內將移除額外車輛
ofo受詢時指出,公司一直向陸交局清楚透明地表達需要額外時間移除多余的車輛。
ofo新加坡總經理梁筱筠說:“令人沮喪的是,陸交局那麽快速並只對一家業者(即ofo)開罰。我們希望陸交局會考慮給我們更多時間移除車輛。”
梁筱筠也指出,公司有信心能在數日內移除額外車輛,達到當局的要求。
陸交局早前征詢業界意見時,不斷提醒有意申請執照的業者要負責任地營業,包括將車隊縮減至可妥善管理的範圍內。“在7月開始的執照申請過程中,業者也接獲通知,必須在獲頒執照不久後縮減車隊,並爲此做好准備。”
陸交局提醒所有業者和未來有意申請執照者,必須完全遵從所有執照條例和執行標准。
Ofo可在接下來14天內提出上訴。根據停車處(修正)法案,不達標的經營業者可受到嚴厲處分,包括罰款、縮減車隊、暫時吊銷甚至撤銷經營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