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屬下的創意和企業公司“NTUitive”前董事張仲恒,共面對120項控狀,包括22項欺騙、96項掩飾和轉移贓款,以及兩項提供虛假報價違反防止貪汙法令的罪狀。
南洋理工大學屬下的創意和企業公司“NTUitive”前董事被指通過各種名義,一年多內欺騙南大和相關公司22萬5000元,之後還借他人的銀行戶頭掩飾和轉移贓款。
被告張仲恒(55歲)昨天被控,他在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間受雇于南大,南大是在前年8月向貪汙調查局舉報他的行徑。在這之前張仲恒曾擔任新加坡知識産權局副局長。
被指教唆三人與他串謀
張仲恒共面對120項控狀,包括22項欺騙、96項掩飾和轉移贓款,以及兩項提供虛假報價違反防止貪汙法令的罪狀。被騙的除了南大和NTUitive外,也包括NTUitive獨資子公司TechBiz Xccelerator(簡稱TechBiz)。
在一系列的欺騙控狀中,張仲恒被指教唆三人與他串謀,其中一人賴佩仙(42歲)昨天也被控。她案發時是資訊科技服務公司I-KnowHow的董事。
根據控狀,兩人慣用的欺騙手段是由賴佩仙以I-KnowHow公司名義開發票給南大、NTUitive或TechBiz,要它們爲市場研究、網站和應用開發等服務付費。但是事實上,公司並沒有提供任何服務。
此外張仲恒也被指欺騙南大,讓南大在2015年7月至12月間發薪水給TechBiz一名“幽靈員工”,金額爲2萬1000元。包括這2萬1000元在內,他被指在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間,共騙取了22萬5000元。
張仲恒也涉嫌在幾乎同一時期,指示賴佩仙和其他同謀把贓款轉入男子許孟(譯音)的銀行戶頭試圖掩飾贓款來曆。譬如在2014年10月8日,張仲恒通知賴佩仙要I-KnowHow支付顧問費給許孟。支票過後存入許孟戶頭,方便張仲恒提取。
許孟的戶頭先後有24萬6500元入賬,張仲恒分77次把22萬2300元從許孟的戶頭轉入他個人的大華銀行戶頭。貪汙調查局展開調查後,從張仲恒的那裏起獲了28萬1000元。
至于抵觸貪汙法令的罪狀,張仲恒被指在2015年1月兩次跟南大的技術經理串謀,提供假報價給NTUitive財務主管。
另一方面,昨早在國家法院面控的賴佩仙面對15項欺騙控狀,指她和張仲恒及另一名男子共欺騙南大19萬1000元。
張仲恒和賴佩仙都聘有律師代表,兩人的案件都展期至明年1月3日過堂。
南大發言人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南大在2016年8月發現張仲恒的所作所爲後,立即向貪汙調查局舉報。由于案件已交由法庭審理,因此無法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