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防服役人員22歲的郭俨進中士被推入泵井時,用手機拍下案發過程,過後又把視頻刪除的上士長,昨天在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下被判坐牢一個月。
這名上士長是33歲的阿迪哈紮裏。他也是本案中第二名被治罪的被告,其余四名涉案同僚包括消防隊長鍾志文中尉(37歲)、副隊長納詹一級高級准尉(40歲)、一級准尉法立(34歲)和上士長努爾法特瓦(33歲)。
根據案情,案發前,一組消防隊員在大士景消防局慶祝郭俨進即將退伍。
期間,努爾法特瓦建議進行“跳井儀式”。不谙水性的郭俨進被擡到泵井邊,又站又坐猶豫了55秒,始終不敢跳下井。法立見他拖太久,就叫努爾法特瓦把郭俨進推下井,導致郭俨進溺斃。
稱被“施壓”才刪除視頻
阿迪哈紮裏當時站在一旁拍下過程,警方到來之前,他讓努爾法特瓦看了有關視頻,後者看了連續說兩次“刪除、刪除”,阿迪哈紮裏于是刪除了視頻。
阿迪哈紮裏認罪後通過律師求情時表示,他原本在等警方到來,努爾法特瓦上前問他是否看到事發經過,他才想起自己拍了視頻。
他說,努爾法特瓦看了視頻後要他刪除,他起初無意刪除視頻,後來因爲經不起爾法特瓦再三要求,在後者“施壓”之下才把視頻刪除的,所以罪責也應該比努爾法特瓦輕。
此外,他被問話時也第一時間坦白交代有關視頻,沒有刻意隱瞞,律師懇求法官判監不要超過14天。
律師最後還說,雖然道歉已經無濟于事,但他的當事人還是希望向郭俨進的家人道歉,自己也爲此事深深自責。
法官說,盡管阿迪哈紮裏曾經糾結于是否要刪除視頻,但他畢竟還是做了,法官因此無法接受他的罪責比努爾法特瓦輕的說法。
法官不認爲他是因爲同僚施壓才犯錯,反而覺得這是他心虛怯懦下做出的行爲。
這起讓人感到痛心的意外發生在今年5月13日晚,消防隊長鍾志文中尉(37歲)、副隊長納詹一級高級准尉(40歲)、一級准尉法立(34歲)和努爾法特瓦上士長(33歲)和阿迪哈紮裏在7月25日被控上法庭。
在阿迪哈紮裏之前,動手推郭俨進入井的努爾法特瓦已被判坐牢12個月又四周。其他涉案三人的案件將在本月12日進行下一次的審前會議。
郭俨進的父親郭明桦(56歲)和大姑昨午也特地請假到法庭聽審。
郭明桦眼眶泛紅地告訴《聯合早報》,任何刑罰都喚不回兒子的一條命,每次上庭聽審他都心如刀割,他至今沒有缺席過,就只爲了親眼看到五名被告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