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李經雄成爲委派律師,協助處理的大小案件中,有約兩成須到法庭解決,剩余的多數案件靠調解解決。他不僅解決貧困需求者的法律問題,也常常給予他們輔導,讓多人受惠。
做人,要懂得飲水思源。
這句話,不斷地推動李經雄(61歲)律師,讓他17年來在百忙中,爲新加坡法律援助局的305個個案提供近乎無償的服務,也就是每年平均18個個案。
這名義工深信,利用自己的專業協助他人,有時可以改變一人的生命。抱著堅定不移的信念,他不僅解決貧困需求者的法律問題,也常常給予他們輔導,讓多人受惠。
李經雄的熱心和愛心,讓他獲頒法律援助局的“傑出服務獎”。他是今年唯一的傑出服務獎得主,也是第二個獲得此獎的“委派律師”(Assigned Solicitors)。
李經雄獨資經營律師事務所,已執業31年。2001年,他成爲委派律師,協助處理的大小案件中,有約兩成須到法庭解決,剩余的多數案件靠調解解決。
他指出,許多前來求助的人,不清楚自己享有的權利。“聽他們傾吐,跟他們聊天和講解後,他們一旦明白自己的局限,就比較願意接受一些事實。”
在處理的個案中,難免遇到比較棘手的,有的聯絡不上其他涉案者,有的則因爲已超過六年的索賠時限,而無法索償。
提到印象較爲深刻的案件,他說,有一次他代表領取公共援助金的八旬老人。老人家的失智妻子住療養院,想出租房間以賺取收入,卻遭同住女兒的強烈反對。
兩人爭吵不休,還分別申請個人保護令。老人因此向援助局求助,想叫法庭下令女兒搬走。
李經雄承辦這起案件時,發現女兒的確無權住在老人與妻子聯名擁有的三房式組屋,老人有權申請庭令。
老人後來不想與女兒的關系惡化,改變主意。當他還在考慮是否要申請庭令,阻止女兒反對他出租房間時,女兒卻申請了家庭驅逐令(Domestic Exclusion Order)禁止老人踏入客廳、廚房和她的睡房。
李經雄爲老人抗辯,法庭駁回女兒的申請。老人非常感激,卻表明不想再采取法律行動。
在另一起案件中,他代表的男子不滿妹妹“霸”著亡父的定期存款,不願與他分享。
原來,該妹妹是父親定期存款的聯名人。李經雄聯絡上對方,才知原來她是要等到定存期滿後再提款,避免損失利息。
李經雄後來安排這對兄妹到銀行關閉戶頭,再把存款平均分配給所有兄弟姐妹。這起糾紛和平解決,不必上庭。
“我會盡全力執行任務,辦妥後,才會心安理得。如果是法庭的裁決不公平,我會代客戶上訴,否則就勸請他們接受。”
明年提升案件管理系統 讓求助者更快獲援助
法律援助局雖有自己的法律人員,但仍須委派律師協助,才能處理日益增加的案件。
目前,該局有近200名委派律師。他們以案計酬,收費非常低廉,類似無償服務。
過去60年裏,委派律師處理了超過1萬4000起案件,占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
法律援助局成立至今,協助處理了超過40萬個民事案件和各類求助,組織規模已從1958年的15人,增至目前的50多人。
單單去年,該局就接獲約9000個申請,其中有約90%符合初步的經濟能力審查條件,而這些申請中,涉及婚姻事宜占約一半。
法律援助局局長林慧敏在晚宴上透露,該局將從明年提升兩年前推出的無紙張案件管理系統“GENIE”,讓求助者更快速地獲得援助。這個類似網上購物的平台,可以讓委派律師選擇他們要處理的個案,“我們可以更快地爲個案配對律師,而委派律師可以處理自己的興趣和時間處理所要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