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框架下首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新加坡調解公約》已在聯合國大會通過。公約將促成國際商業和解協議的執行,從而促進國際商業發展和跨境貿易。
《新加坡調解公約》(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明年8月7日將在我國簽署。
我國律政部昨天(12月21日)發文告指出,于美國紐約舉行的第73屆聯合國大會前天(美國時間本月20日)已通過決議,采納聯合國國際和解協議的公約,並以新加坡命名。這是聯合國第一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大會也決定,簽署儀式明年8月在新加坡舉行。
新加坡駐紐約聯合國常任代表也在聯合國大會發表聲明,肯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在調解方面的工作,並感謝聯合國支持公約簽署儀式在我國舉行。
律政部說,新加坡預料會是公約的前幾個簽署國。公約可促進跨邊境調解協議的執行工作。企業將可獲更大的保證,調解協議可用于解決跨邊境商業糾紛。
新加坡歡迎其他國家于明年8月7日成爲簽約國,並參加配合簽署儀式所舉行的活動。
成爲公約的首幾個簽署國將反映該國對貿易、商務和投資的重視和承諾。這將加強該國在國際貿易法的領導地位,受企業與海外投資者的歡迎。
律政部文告引述律政部長尚穆根說:“我國感謝各位熱烈支持聯合國調解公約以新加坡命名。這是第一個以新加坡命名的聯合國公約,對新加坡是一項殊榮,並將進一步鞏固新加坡在國際糾紛調解工作的地位。我們期待迎接各位出席明年8月7日舉行的簽署儀式。”
過去幾年,律政部致力于把我國打造爲國際糾紛調解中心,設立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和麥士威國際爭議解決中心等機構,爲國際商界提供一個中立且有信譽的地點,調解商業糾紛。
新加坡去年也制定調解法令,允許和解協議記錄轉爲庭令,促進調解協議的執行工作。
這是第一個以新加坡命名的聯合國公約,對新加坡是一項殊榮,並將進一步鞏固新加坡在國際糾紛調解工作的地位。我們期待迎接各位出席明年8月7日舉行的簽署儀式。
——律政部長尚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