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局指出,如果五房式或更大組屋的家庭用來填補公積金的款額達至少6萬元,可獲5000元現金花紅。若填補額不足6萬元,爲公積金每填補12元就能按比例獲得1元花紅。至于其他條件則保持不變。
之前限四房式或更小組屋年長屋主加入的屋契回購計劃即日起擴大至所有屋型。除了賣屋契所得,加入該計劃的五房式或更大組屋的每戶家庭還將獲得多達5000元現金花紅。
建屋發展局透露,截至去年11月,本地約3萬4000戶家庭可從放寬的屋契回購計劃條例中受惠,使符合加入計劃的家庭增至約13萬戶。
政府于2009年3月推出屋契回購計劃,讓年長組屋屋主選擇將部分屋契賣回給建屋局,並依據最年輕屋主的年齡選擇要保留多少年屋契。賣屋契所得會用來填補屋主的公積金退休戶頭,提供年長者另一擁屋套現選擇。該計劃推出至今已進行幾次調整。
建屋局發文告公布計劃擴大後的詳情時指出,如果五房式或更大組屋的家庭用來填補公積金的款額達至少6萬元,可獲5000元現金花紅。若填補額不足6萬元,爲公積金每填補12元就能按比例(pro-rated)獲得1元花紅。
該局指出,其他加入計劃須符合的條件保持不變,包括所有屋主年齡須是65歲及以上、每月家庭收入爲1萬2000元或以下、至少有20年屋契賣給建屋局等。
此外,選擇加入計劃者也要注意屋契可賣幾年及須保留的屋契年數。目前年齡介于65歲至69歲的屋主須保留至少30年屋契;70歲至74歲屋主須保留至少25年;75歲至79歲須保留至少20年;80歲及以上則須保留至少15年。
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截至去年9月,約3170戶年長家庭加入屋契回購計劃,其中,選擇保留30年屋契的家庭居多。
建屋局也說,如果加入屋契回購計劃者是唯一屋主,這名屋主必須用賣屋契所得將公積金退休戶頭填補至屋主年齡所須達到的全額存款(Full Retirement Sum)額。
如果組屋名下有兩名或以上的屋主,每名屋主必須用賣屋契所得填補公積金退休戶頭至各自年齡所須達到的基本存款(Basic Retirement Sum)額。
隨著屋契回購計劃即日起擴大,惹蘭巴合宜亞五房式組屋屋主鄧霖瑞(68歲,兼職保安)正在考慮是否要加入該計劃。
鄧霖瑞的妻子2007年過世,兒子在國外工作,女兒也在兩年前出嫁了。除了他和親戚各住一間房,第三間空房留著讓孩子們回家時使用。
鄧霖瑞說:“我重視隱私,所以不想出租空房。這間房子寬敞,鄰居們都很好,所以我不想大屋換小屋。搬離這裏也得重新適應環境。”
因此,考慮透過房地産套現的鄧霖瑞兩年前找了惹蘭勿刹集選區議員王志豪幫忙,向建屋局要求加入屋契回購計劃,但計劃當時限四房式或更小組屋年長屋主加入,該局沒答應他的要求。
鄧霖瑞說,他在這間99年屋契組屋住了31年,正考慮保留至少30年屋契,其余賣給建屋局,但他要先了解詳情,再決定是否要加入。
房地産集團C&H主要執行員林金財認爲,政府擴大屋契回購計劃的最大受益者是擁有房地産但存款不多的屋主,這是讓他們無須換房仍能套現的機會。此外,一些屋主可能基于某些原因,不考慮大屋換小屋的選項。
他說:“有些退休夫妻可能仍與未婚子女同住,或須照顧家中有特別需要的子女,因此無法大屋換小屋。”
林金財認爲,不管是大屋換小屋或屋契回購計劃,都能滿足不同需求的國人,最重要的是政府放寬政策讓更多人能從中受惠。
加入屋契回購計劃條件
- 所有屋主須是65歲及以上
- 至少一名屋主須是新加坡公民
- 每月家庭收入爲1萬2000元或以下
- 屋主不同時擁有第二個房地産
- 所有屋主必須住在組屋單位內至少五年
- 至少有20年屋契賣給建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