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主謀之一李麗玲是掌控犯罪款項的關鍵人物,控方指出,倘若准許她保釋在外,她很可能會趁機轉移贓款,阻撓當局的調查工作。
五人團夥涉嫌騙取4000萬元培訓補助金一案,至今仍有約2000萬元未被起獲,另有另外八人已被提控,包括曾潛逃至中國的嫌犯。
家庭主婦李麗玲(40歲)是犯罪團夥的主謀之一,她昨天(1月11日)向高庭提出刑事動議,要求獲准保釋在外但被駁回。庭上也揭露案件的最新進展,包括涉案被告人數從原本的五人增至13人。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包括李麗玲在內的一組五人團夥在2017年底被控,他們被指在前年5月至10月的半年內,騙精深技能發展局(SkillsFuture Singapore)發放近4000萬元培訓補助金。
這是本地至今涉案款項最多的公共機構欺騙案。被告也把部分贓款轉換成11公斤黃金,收藏在盛港組屋某單位的保險箱內。
李麗玲一共面對30項控狀,包括五項欺騙、九項使用僞造文件、兩項妨礙司法公正,以及14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狀。自被控後,李麗玲就一直還押監獄候審,至今長達433天。
李麗玲第四次申請保釋被拒
昨天是李麗玲第四次向法院申請保釋,並首次由高庭審理。代表律師巴楚莫漢星指出,除了原本被控的五人,控方已另外提控八人,包括曾潛逃至中國的嫌犯。當中幾名被告曾涉嫌非法轉移大筆數額的贓款,但他們卻獲准保釋,因此李麗玲也應獲得相同待遇。
律師也指李麗玲沒有棄保潛逃的風險,她的家人都在新加坡,家裏三個年幼孩子需要她照顧。同時,被診斷患有嚴重抑郁症的李麗玲希望能在監獄外求醫。
但控方駁斥,李麗玲在犯罪團夥中扮演重要角色,她參與注冊九家空殼公司,使用僞造文件來提呈超過8000份補助金申請,再安排不同跑腿從銀行戶頭提出所騙取的款項。控方也透露,當局已起獲和凍結被告等人約1850萬元資産,包括現金和首飾等。這些資産相信是來自犯案贓款,但至今仍有約2000萬元的贓款未被起獲或去向不明。
由于李麗玲是掌控犯罪款項的關鍵人物,控方指出,倘若准許她保釋在外,她很可能會趁機轉移贓款,阻撓當局的調查工作。例如,她在被捕期間就曾涉嫌指示同謀去她的馬賽地汽車,取走藏于車內的一筆60萬元現金,當被查案人員問及汽車的下落時,她卻謊稱不知情。
高庭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場,谕令李麗玲繼續還押監獄候審,不准保釋在外。李麗玲接下來料面對更多控狀,案件估計在今年第三季開審。
除了李麗玲,其他涉案被告包括她的丈夫黃清貴(42歲)和弟弟李志偉(32歲)。李志偉去年11月被治罪,被判坐牢五年八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