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大部分水供系統由公用事業局管理,凱發集團管理的數個水供設施並不影響整體水供。
公用事業局日前向凱發集團(Hyflux)的大泉水電廠(Tuaspring)發出違約通知,要求對方在30天限期內解決所有違約問題,否則當局將行使權利終止協議並接管水電廠。
公用局是在2011年與大泉水電廠簽署25年的購水協議,由大泉水電廠每天提供多達7000萬加侖的淡化水。可是大泉水電廠從2017年開始便無法履行條款。
除了大泉水電廠,凱發集團也負責發展新泉(SingSpring)海水淡化廠、勿洛的新生水廠以及裕廊的薄膜生物反應廠。
工人黨非選區議員吳佩松昨天詢問環境及水源部,若大泉水電廠無法解決違約問題,而凱發債務重組計劃也失敗是否會牽連上述設施,進而影響本地水供。他也問政府是否會重新評估大泉水電廠這類公共私營合作制(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項目。
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回應時指出,公用局一直持續監督大泉水電廠等本地水供設施,確保工廠運作正常,況且我國大部分水供系統是由公用局負責管理。
馬善高指出,公共私營合作制的好處包括政府不必投入資本而只須支付所需部分,同時又能提升本地企業能力並出口外銷。“我們也知道當中會有風險,因此我們采取了足夠的措施,唯有在必要時,即公共私營合作制夥伴無法維持運作時接管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