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幾個常見問題。
問:如果我批評公共服務近年來的一些重大疏失顯示政府部門的高標准正在退化,是否會被視爲“假信息”?
答:不會。假信息指的是虛假的事實陳述。基于事實的個人看法、批評、諷刺(satire)或諧仿(parody),不算是假信息。
問:如果我轉發了面簿上的一則信息,後來信息被證實是假新聞,我會不會被懲罰?
答:當局一般只要求假信息源刊登更正,但轉發者如果是網絡知名人士,也可能需要刊登更正。更正並不是刑事處罰,只有被發現惡意散播假信息、損害我國公共利益的,才會被刑事處分。
問:爲什麽要求刊登更正?
答:獨立發布的更正的傳播力通常不比假信息來得快而廣。將更正附在假信息旁,能確保真假信息同步傳達到目標受衆。而且,讓真假信息一同流傳,也給受衆機會看到各種觀點,並自行判斷。
問:如果發布假信息的是政府官員甚至是部長本人,個人或社會是否有追索權?
答:如果個人或組織認爲政府發布的消息是假信息,影響了其利益,他們可以在防止騷擾法令下要求糾正該假信息。
問:相關法案立法後,會不會用來對付以前發布過的假信息?
答:此法案原則上沒有追溯力,但如果有人在法律生效後重新發布一則舊的假信息,那麽當局可以使用此法令來應對。
問:如果涉事網站設在國外,政府要如何應對?
答:如果設在國外的網站不遵守政府發布的指示,當局可同網絡服務供應商合作,在我國屏蔽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