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馬來西亞要求再延期新柔地鐵系統計劃六個月,我國交通部昨天回應說,只要在新柔地鐵系統雙邊協定的框架內,並獲雙方同意,馬方可以要求展延項目期限。
發言人也說,馬方也可以要求暫停該項目,或終止現有雙邊協定,並要求重新談判新的地鐵雙邊協定。
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周一表示,馬方將向新加坡政府要求多六個月的時間來研究新柔地鐵系統(RTS)的其他選項,包括如何減低工程成本。若新加坡同意延期要求,馬方將在今年9月決定如何處置這個項目。
我國交通部昨天證實,馬國是在上周三(3月27日)要求延期新柔地鐵系統計劃多六個月,以給馬方更多時間檢討地鐵計劃的範圍和成本等。
這是馬國第五次要求展延確定合資夥伴的期限,上一個期限已在上星期天(3月31日)到期。
根據新馬兩國去年初簽署的新柔地鐵系統雙邊協定,新加坡地鐵業者SMRT企業和馬來西亞國家基礎建設公司(Prasarana)其實在去年6月30日之前,就必須成立合資公司,並在9月30日前與兩國政府簽署特許經營協議,以合作經營新柔地鐵。但希盟政府去年5月上台後,成立合資公司的進度就停滯不前。
交通部文告說,只要在雙邊協定的框架內並獲雙方同意,馬方可要求展延項目期限,或重新檢討項目框架和範圍。“例如,馬方可以像暫停新隆高鐵計劃一樣,要求暫停RTS計劃。或者馬方也可以終止現有RTS雙邊協定,要求同新加坡談判新的雙邊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