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團隊隨機招募1000戶居住在宏茂橋的組屋家庭,使用宣傳標語、專人及時反饋用水情況,以及獎勵禮券共三種方式,鼓勵住戶節約用水,並每周記錄水表讀數。
盧淩之 報道
鼓勵國人節約用水,究竟是金錢獎勵還是社會宣導更有效?調查結果可能出乎你的意料。
由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水資源政策研究所聯席主任梁菁助理教授、研究員錢能博士及國大經濟系教授戈特(Lorenz Goette)組成的團隊,于2016年底對組屋家庭用水情況進行三個月追蹤調查,發現金錢獎勵並不比用社會規範價值來鼓勵人們省水有效。
這份根據調查結果撰寫的研究報告,上月在國際科學期刊PLOS One發表。研究團隊隨機招募1000戶居住在宏茂橋的組屋家庭,使用宣傳標語、專人及時反饋用水情況,以及獎勵禮券共三種方式,鼓勵住戶節約用水,並每周記錄水表讀數。
參與調查的組屋家庭皆爲我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他們被隨機分爲五組,其中兩組使用規範性激勵措施(normative incentive),即由專人及時反饋用水量及是否屬于社區最省水家庭行列;或是收到正反面分別印有中英文字樣“珍惜點滴水、支持環保”等具道德宣傳性質,以及一些節水小貼士的門挂傳單。
另外兩組在接收用水量反饋的基礎上,根據節水程度,有機會獲得10元至200元不等的禮券。第五組則是實驗對照組。
結果顯示,與對照組相比,接受金錢獎勵或社會宣導的全部家庭平均每人每日減少用水4.9公升;平日用水量超過社區平均值的家庭節水效果更明顯,達每人每日節水5.9公升。
籲當局制定鼓勵省水措施時更注重社會宣導
最讓研究團隊意外的是,在鼓勵節水行爲時,使用金錢獎勵或社會規範價值兩種不同方法達成的效果並無顯著差異。梁菁接受《聯合早報》電郵采訪時解釋:“我曾假設經濟激勵手法會産生一些影響。但結果是,除了告訴人們他們在做對的事,給他們金錢鼓勵不帶來任何不同。”
因此,梁菁團隊希望當局制定鼓勵省水措施時,將社會宣導放在更中心的位置。她在《海峽時報》發表的署名評論文章寫道:“如果規範性激勵措施與經濟激勵措施一樣有效,那麽制定規範性激勵措施應該在公共政策中扮演與經濟激勵措施同樣重要的角色”。
政府近年通過各種科技及宣導方式鼓勵家庭節省用水,取得一定成效。我國家庭人均用水量從2016年每日148公升降至去年的141公升,最終目標是在2030年以前減至每日130公升。
我國現今每日用水需求量達4億3000萬加侖,隨人口增加和經濟發展需要,用水需求預計將在2060年增加一倍至8億6000萬加侖。政府在過去兩年分兩次調高水價,總上調幅度爲30%。
但梁菁認爲,水仍是較爲廉價的資源,要人們爲省錢省水犧牲部分舒適有相當難度。她舉例說,在新加坡洗一次澡大約花費2角錢,而縮短洗澡時間只省下1角錢,吸引力不大。爲了鼓勵節水行爲,有必要將水的價值與價格區分開來。
她表示,水與其他環境資源有許多共性。提高環境資源的價格通常充滿政治考量,並且相對低效。然而,此次研究結果恰恰說明人們仍關切自然資源價值。
“我們的實驗給了大家希望,我們大多數人在消耗環境資源時還會想‘做對的事’——我們可以並且會對規範性激勵措施作出回應。政府、學者和科學家都有責任制定這些激勵性措施,讓我們成爲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