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2015年至2017年,有近百名光顧成業汽車的顧客,因不滿這家車行的生意手段而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車行不是沒有按時交車,就是要求顧客額外付款,國家法院已下令車行停止不公平交易。
國家法院于星期三發出庭令,按照保護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Consumer Protection(Fair Trading)Act),下令成業汽車(SG Vehicles)和旗下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陳惠碧(譯音,Tan Whye Peck,洋名Juliet)從本月18日起,停止一切不公平交易手法。
這是第一次有公司因進行不公平交易,在這項法令下接獲庭令。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昨天發文告說,庭令還包括成業汽車及其職員不得誤導顧客,讓他們以爲汽車售價或擁車證價格不會出現變化;針對交車日期做出虛假陳述;不得明知顧客可能不理解交易性質或後果等而占他們的便宜。
成業汽車在紅山設有一家店,公司必須把庭令全文張貼在店外顯眼的地方,爲期六個月。不過,成業汽車不必因這項庭令而停止營業。它跟顧客之間的所有買賣仍有效,它也必須按合約履行交易。
消費者協會于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共接獲92起關于成業汽車的投訴。消協因此在2015年12月和2017年7月兩度把它列入警惕名單中。
此外,成業汽車曾拒絕簽署消協的自願遵從協議,停止使用不公平銷售手法。競消委于是在2017年12月入禀高庭申請強制禁制令。
在那之後,消協沒再接獲有關成業汽車的其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