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審訊拘留涉嫌違法者的法律,有助防止恐怖襲擊這類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故。
律政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昨天出席烏茲別克斯坦一個法律論壇,在致辭時說,新加坡是一個強調法治的國家,但在維持國家安全方面,須做出艱難的抉擇,其中包括在刑事法中設立不經審訊拘留涉嫌違法者的機制。
唐振輝說,建國總理李光耀于1962年向一批法律系學生發表的演說提到,在很多社會裏,須先有法律(law),才能有安定的社會秩序(order),但其實更正確的說法應是,要先有穩定的社會秩序,法律才能更有效地運行。
他說,一般刑事法只就已犯下的罪行,對歹徒實施法律制裁,而這個程序往往需要一段時間來完成。但預防性拘留涉嫌違法者的機制則可在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故發生前,應對潛在隱患。
“恐怖主義對安全所構成的威脅不容小觑……因此我們的刑罰很嚴厲,旨在懲罰和阻嚇,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時,我們也有預防性的拘留做法。我想,過去二三十年的成果顯示,這麽做是有益處的。”
唐振輝此次是接受烏茲別克斯坦司法部長達夫列多夫(Ruslanbek Davletov)的邀請,在塔什幹法律春季國際司法論壇上發表演講。他不僅發表了強調法治重要性的主旨演講,也在另一場演講中分享了新加坡的治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