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骨科醫生原被醫理會紀律審裁庭因專業行爲失當而吊銷行醫執照五個月,三司特別庭指責醫生不認爲自己有任何疏失,也不顧客工身體狀況,駁回他的上訴。
客工從兩三米高平台意外墜下,鎖骨及肋骨多處骨折,骨科醫生卻只給他兩天病假,還告訴他可以繼續輕量工作。
鷹閣醫藥中心運動與骨科醫生葉文興(58歲)日前經紀律聆訊後,被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紀律審裁庭裁定專業行爲失當,觸犯醫藥注冊法令,判他吊銷行醫執照五個月。醫理會與葉文興都不服裁決,雙雙上訴至三司特別庭。
由上訴庭法官潘文龍和朱迪柏拉卡斯以及高庭法官羅賜安組成的三司特別庭,在日前發表的判決中,駁回了醫生的上訴,判醫理會上訴得直,將吊銷執照時間從五個月延長到八個月。
三司特別庭在判詞中表示,葉文興並不認爲他有任何疏失。他指出,根據加拿大愛德華島醫療准則,有鎖骨或肋骨骨折的病患的骨骼可以不需要病假就康複。葉文興聲稱,讓客工能夠提早工作,有助于“複健”。
但是,三司認爲,先不論加拿大的醫療准則到底是否適用于我國,這起案件中的客工患有多個不同種類的骨折,情況明顯不同。
聆訊中也提呈了另一個醫療准則,而三司指出,葉文興並沒有依照准則,在確認客工已經能夠工作後,才允許他輕量工作。
三司斥責葉文興,指他在客工複診時,連開口問他有沒有繼續輕量工作,做何種輕量工作都懶得問,根本就沒有考慮客工的身體狀況。
因此,三司認爲紀律審裁庭對葉文興的刑罰太輕,吊銷執照一年比較適合,但是根據以往案例,由于這起案件已經拖了很久,造成醫生不必要的困擾,葉文興理應可以得到一半刑罰的減刑。
三司:客工無所依靠醫生只能獲三成減刑
然而,三司指出,客工來到新加坡無親無故,屬于弱勢群體,患病或受傷時都得依賴雇主以及受聘的醫生,因此同意醫理會指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的立場,認爲葉文興只能得到三成的減刑,將他的刑罰裁定爲吊銷行醫執照八個月。
葉文興的處分將在判決四周後開始實行,他也必須向醫理會書面承諾,保證以後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