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條例下,只要屋契可讓所有買家住到95歲,便可動用普通戶頭存款至估價頂限,這表示日後在購買較高屋齡的組屋時,較年長買家可動用的公積金儲蓄較多,尤其四五十歲買家料成主要受益群。
動用公積金存款購屋的條例即日起調整,不再按剩余屋契決定可動用金額,只要屋契可讓所有買家住到95歲,便可動用普通戶頭存款至估價頂限。
所謂估價頂限是指住宅成交價或估價,視何者爲低。
即使剩余屋契不足以讓買家住到95歲,他們仍可用公積金購屋,但可動用金額限制在估價頂限的一定比率(pro-rated),視買家年齡和剩余屋契而定。
國家發展部和人力部昨天(5月9日)發表文告宣布這項調整,以確保無論國人居住在組屋或私宅,屋契都不會在他們有生之年到期。
對此,受訪分析師指出,新條例允許買家在購買屋齡較高的房産時,更靈活動用公積金存款。這有助擴大舊組屋的買家群,讓舊組屋得以保值。
在原有條例下,使用公積金購屋時,只有當剩余屋契不少于60年,買家才可動用普通戶頭存款至估價頂限。
如果剩余屋契介于30年至60年,屋契則必須足以讓買家居住到80歲,才可動用公積金存款,但金額限制在估價頂限的一定比率。換句話說,舊組屋屋契一旦只剩下60年,買家在使用公積金償還房貸上會面臨更多限制,因此影響這類組屋的吸引力。
新條例則只考量剩余屋契是否足以讓買家居住到95歲。這意味著日後在購買較高屋齡的組屋時,較年長買家可動用的公積金儲蓄較多,尤其是四五十歲買家料成主要受益群衆,可動用更多公積金購房。
建屋局貸款條例調整原則相同
ERA主要執行員林東榮認爲,如此一來,舊組屋對買家就有吸引力,價格甚至可能因此略漲。“然而,由于組屋和私宅的交易數據很容易取得,我們預計屋價仍將徘徊在估值附近,大幅上漲的可能性不大。”
建屋發展局的貸款條例也從即日起調整,原則相同,只要剩余屋契足以讓屋主居住到95歲,貸款額可達至估價頂限的90%,反之,則貸款額限制在估價頂限的90%以下,視買家年齡和剩余屋契而定。
住在惹蘭拉惹四房式組屋單位的張賀興(62歲,退休人士)受訪時透露,他的屋契還剩61年,原本希望在未來一年內盡快脫手。新條例對他而言因此是個好消息,他說:“之前有幾個人來看房子,都擔心舊組屋貸款和使用公積金的問題,現在他們可以放心了。”
對于爲何將剩余屋契要求從80歲調高至95歲,人力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解釋,這既是因爲國人的預期壽命越來越長,也是爲了符合建屋局二房式靈活計劃和屋契回購計劃的現有條例。
根據新加坡統計局網站,在2017年,我國居民當中女性預期壽命爲85.1歲,男性則是80.7歲。人力部說,新條例將保障每五名新加坡人中,有四人的屋契不會在他們有生之年到期。
國家發展部也透露,去年有約9%買家沒有購買足以讓他們住到95歲的轉售組屋,私宅買家則有約1%沒做到這點。
此外,領取公積金存款的條件也將調整。過去,公積金會員只要保留基本退休存款,且剩余屋契不少于30年,一旦年滿55歲,就可抵押房産來提取基本退休存款之外的多余款項。
但從今天起,年滿55歲的公積金會員若想要提取基本退休存款之外的余款,還得滿足多一個條件,即屋契須足以讓他們居住到95歲。
有意購屋的公衆,可使用中央公積金局或建屋局網站的計算機,來查詢可動用的公積金存款和可享有的建屋局貸款額。若是在今天以前購屋的買家,則繼續遵循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