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商人林哲湖涉嫌與兩名同謀騙取多達1180萬元的政府津貼,面控後還押至今已有兩年半的時間。他昨早向高庭提出刑事動議,申請保釋,但法官以他有潛逃和幹擾證人的風險爲理由,拒絕讓他保釋。
林哲湖(34歲)是本地藝人李騰的前生意合夥人,他一共面對442項控狀,包括欺騙、擁有僞造文件、妨礙司法公正和觸犯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等罪名。
自2016年11月被控上國家法院後,他就不被批准保釋,一直還押監獄至今。期間,法庭先審理他所面對的其中四項妨礙司法的控狀,包括他涉嫌教唆李騰給假口供。林哲湖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和坐牢40個月。
林哲湖昨早通過代表律師向高庭提出刑事動議,希望高庭批准他保釋在外。律師告訴高庭法官陳成安,林哲湖已服完妨礙司法罪名的刑期,理應可在今年1月出獄,但國家法院法官不批准他保釋。
律師指林哲湖的“根”在新加坡,包括母親和八歲兒子都在這裏,所以絕不會棄保潛逃。林哲湖也願意在保釋期間足不出戶和接受嚴格監控,例如在住宅單位安裝電眼系統,方便警方監察他的一舉一動。
但控方指林哲湖一旦獲准保釋,就有幹擾證人的風險,例如慫恿證人給假口供,爲此反對讓他保釋在外。陳成安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場,不批准林哲湖保釋,但法院指示控方加快案件進度,讓林哲湖欺騙案盡快開庭審訊。
林哲湖被指在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之間,連同李丹(34歲)和王嬌(35歲)合謀欺騙國內稅務局的生産力與創新優惠津貼。三人涉嫌騙取的津貼金額多達1180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