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審裁庭是在大法官向律師公會投訴後,對高級律師楊康海爲失智富婆打官司時收取巨額律師費舉行聆訊。審裁庭指出,由于官司複雜,而且老婦曾表明且有能力以高價聘用能力強的律師代表她,因此最終裁定楊康海收費合理。
知名高級律師爲失去心智能力的80多歲富婆打官司,律師費高達756萬元,結果被大法官與兩名上訴庭法官向律師公會投訴,指他收費過高,違反律師專業守則。
不過,紀律審裁庭舉行聆訊後裁定,因高級律師所處理的案件涉及龐大財産,加上富婆曾表明要能力強的律師團隊代表她,數百萬元的收費屬合理,高級律師沒有行爲不當。
被投訴的高級律師楊康海是王律師事務所(Wong Partnership LLP)主席兼高級合夥人。他曾在2006年至2015年間擔任國會議員。
根據紀律審裁庭日前發出的判詞,最高法院上訴庭三司在2017年向律師公會投訴楊康海。當時三司是由大法官梅達順、時任上訴庭法官趙錫燊與上訴庭法官潘文龍組成。
律師公會隨後援引律師專業法令提控楊康海。紀律審裁庭舉行聆訊後,上月28日發出判決,裁定楊康海沒有違反專業守則。
判詞顯示,2010年11月至2015年6月,楊康海爲一名擁有豐厚資産的老婦打官司。這名老婦出身豪門,年輕時繼承父親的巨額遺産,如今身家超過3億元。判詞沒有揭露老婦的名字。
2011年,兩名姐妹以老婦失去心智能力爲由,向法院申請成爲她的代理人。被指對老婦進行不當影響的女兒及女婿則提出反對,老婦被列爲答辯人之一。
各方當事人協商後律師費減至510萬元
雙方先後打了三輪官司,包括在家事法院進行30天聆訊和傳召11名專家證人。老婦的律師團隊也從三人增至六人,另有九名律師協助。
上訴庭三司最終裁定由會計師、律師和銀行業者組成的專人團隊,成爲老婦的代理人,並谕令女兒與女婿支付整個官司所有的訟費與堂費,包括老婦的律師費開支。
可是三司發現,楊康海與團隊向老婦收取高達756萬2023元的律師費。在法院計算具體訟費的過程中,各方當事人同意把這筆律師費減至510萬4366元。
對收費如何計算 兩資深律師意見相左
但是三司認爲,無論是最初還是打折後的收費,數額都非常高,而且令人關注的是,老婦當時已失去心智能力。
紀律聆訊期間,律師公會傳召資深律師劉比得供證,後者同意楊康海對老婦所索討的律師費過高。若參考其他判例來計算,較爲妥當的數額應介于148萬元至227萬余元。
楊康海則通過代表律師駁斥,他無意向當事人收取過高的律師費,他是在公平與合理的基礎上,與當事人達成對收費的協議。另一名高級律師駱維明也以專家證人的身份,支持楊康海的立場。駱維明認爲,從楊康海團隊的律師人數與每小時收費計算等方面來看,最終的律師收費是合理的。
在聽取雙方陳詞後,紀律審裁庭判定,沒有充分證據顯示楊康海對老婦收取的律師費過高。審裁庭指出,老婦的官司複雜,因爲案件涉及當時新生效的心智能力法令,律師們沒有案例可參考。加上老婦所擁有的資産龐大,她當時決意不要有代理人,並願意且有能力以高價聘用能力強的律師代表她。
審裁庭也引述家事法院法官所言:老婦一輩子過著富裕的生活,她已習慣要什麽有什麽,因此當有需要時,她會毫不猶豫出錢請最好的律師。
至于打折後的510萬余元收費,審裁庭認爲,這是經過各方當事人,包括老婦的代理人及女兒和女婿同意後所定下的價格,因此不能以這爲基礎,指責楊康海收費過高。